作者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標題Re: 不服八卦版水桶
時間Sat Jan 17 23:08:19 2015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相關證據。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6) 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 引述《nasa3137 (不留手)》之銘言:
: 申訴人:nasa3137
: 被申訴人:seabox
: 看板板名:Gossiping
: 申訴訴求:不懂哪裡違反版規要被桶
: 申訴內容:發文詢問蔣家和連家誰家有錢,為歷史或經濟議題,文章內容有提及特定政治
: 人物沒錯,但名字為參考用而已,不該當做判讀為詢問特定政治人物,難道文章內容有提
: 到任何政治人物,不管內容為何都該被判為政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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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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