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Fw: [問卦] 有沒有拒絕陳水扁保外就醫連署的八卦?
時間Thu Jan 8 14:25:02 2015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acBaQm ]
作者: daidaijin (中了玩偶遊戲的毒)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有沒有拒絕陳水扁保外就醫連署的八卦?
時間: Thu Dec 18 13:15:13 2014
在朋友的臉書上看到這則拒絕陳水扁保外就醫聯署書
http://goo.gl/TbMxNQ
有沒有這份聯署書的八卦? 還有守護民主青年陣線是哪個單位的八卦?
順便問 有沒有支持的可以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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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複製貼上的聯署書資訊:
1.填單即表示您認同守護民主青年陣線發起之拒絕陳水扁保外就醫連署活動,填單後無法
取消。
2.本連署預計實施一星期,於連署完成後以書面方式將連署內容及所有連署人的姓名、
年齡、出生年月日(包括但不限於)等個人資料掛號郵寄至法務部表達訴求。
3.本連署所取得之個人資料於連署後完全刪除,我們不會備份或是保留所有個資,亦不會
外洩非相關單位。
4.連署書內容
本人___為中華民國國民,我拒絕讓陳前總統水扁先生接受保外就醫,
或以任何方式逃避其所該受的律責任。
所有中華民國國民皆有遵守法律、服從法律的義務,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不應因其經歷而有所不同。
我相信法務部能在獄中提供陳前總統水扁先生所需的醫療服務,沒有保外
就醫的必要性。
本人期盼法務部重視社會所期望之公平正義,駁回陳前總統水扁先生的保
外就醫申請,以明法律之公平性與正當性。
以上
連署代表人 守護民主青年陣線 10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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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吳淑珍三審定讞判有罪的案子:
一、龍潭案:辜成允行賄4億元,扁珍收賄3億元,其他共犯收賄1億元,國庫用百億元購
買龍潭工業用地,至今仍有山坡地不符建廠規格閒置無法使用。
三審判決定讞:99.11.11.陳水扁有期徒刑11年、罰金1.5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11年、罰
金1.5億元。(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二、陳敏薰案:陳敏薰行賄吳淑珍1千萬元,想要取得大華證券董事長,最後因林全、辜
仲瑩等人拒絕配合,以台北101董座交差。
三審判決定讞:99.11.11.陳水扁有期徒刑8年、罰金5百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罰金
5百萬元、洗錢部份7個月。(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三、南港案:力拓公司郭銓慶行賄吳淑珍9181萬(美金273.55萬元),取得評選委員名單再
加以行賄,獲得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35億9313.5萬元標案。
三審判決定讞:101.07.26.吳淑珍有期徒刑9年、罰金2千萬元。(101年台上字第3895號、
審判長:賴忠星)
四、龍潭案洗錢部份:扁家取得辜成允3億元賄款,透過人頭帳戶洗錢至海外。
三審判決定讞:101.07.26.陳水扁有期徒刑2年、罰金3百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2年、罰
金3百萬元。(101年台上字第3895號、審判長:賴忠星)
五、元大併復華案:元大馬家行賄2億元,扁珍幫忙除去辜家競爭,元大取得復華金經營
權。復華金股本31億元,公股從兩席董事到最後一席都沒有。
三審判決定讞:101.12.20.陳水扁有期徒刑10年、罰金1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罰金
8千萬元。(101年台上字第6482號、審判長:陳世雄)
六、教唆偽證罪案:吳淑珍教唆子、女、女婿作偽證,將國務費私用發票說是公務支出。
三審判決定讞:100.08.17.吳淑珍有期徒刑9個月。(100年台上字第4520號、審判長:洪
文章)
以上案件合併執行刑期:陳水扁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2億5千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20
年、併科罰金2億元。所有貪污金額6億181萬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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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ukeda: 阿扁無罪 12/18 13:15
2F:推 BirthdayBoy: 阿扁無罪 12/18 13:16
3F:→ DragonBallZ: 掰掰 12/18 13:16
4F:推 isu10123085a: 中華民國萬歲!萬歲!萬萬歲! 12/18 13:17
5F:推 Raogo: 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 12/18 13:17
6F:推 pinso: 就跟護家盟一樣啊,耗費資源阻止他人的人權...最差勁活動 12/18 13:18
7F:推 ayaneru: done 12/18 13:18
8F:噓 lmc66: 現在迫害一個人已經可以用連署的方式了啊 12/18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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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推 gn00573224: 014和賴素肚的案子怎麼沒看他們出來連署 12/18 13:19
10F:推 tg9456: 阿珍現在也在關嗎? 12/18 13:20
11F:推 ko007x: 民主社會阿 這沒什麼不可 12/18 13:20
12F:推 julia66: 這種拿去榮總騙老杯杯看有沒有人要簽 12/18 13:21
13F:推 burnnie8510: 迫害別人也要連署 12/18 13:25
14F:推 seon520: 扁扁快還民進黨錢 12/18 13:25
15F:推 LOWFEEL: 原來有這麼多案子三審定讞 12/18 13:28
16F:推 qphone: 助漲政治迫害的同路人跟馬一起匪下地獄 12/18 13:28
17F:推 skes6666: 阿扁無罪 12/18 13:30
18F:→ kuninaka: 違反人權還能連署 12/18 13:31
19F:推 hikaru77613: 肚子扁扁..支持阿扁.. 12/18 13:42
20F:推 iPhoenix7: 連個連署人或單位負責人都不敢表態的連署,鬼才簽勒。 12/18 13:53
21F:推 scott032: 殺人連署耶 阿扁死在裡面他們會負責嗎 12/18 13:55
22F:推 whalebaby: 哇!連迫害人權還有連署真是無奇不有 12/18 13:55
23F:推 ddabc1234: 有沒有罪我不知道 如果真死在裡面 那些人可以負責嗎? 12/18 14:00
24F:推 frankie30432: 推 ko007x: 民主社會阿 這沒什麼不可 這ID不意外 12/18 14:23
25F:推 justastupid: 9.2講民主根本就是笑話 12/1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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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F:推 balakuo: 幹 又是沉默的多數出來丟臉XDDDDDDDDDDDDDD 12/18 14:38
29F:推 barlin: 11/29都快過兩禮拜了還沒崩潰完啊 12/18 14:52
30F:推 Hatred: 阿扁無罪 12/18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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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F:噓 andycat5566: 幹 12/18 19:15
34F:推 plantqq: 關阿扁就是民主? 12/20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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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hateOnas (220.136.171.215), 01/08/2015 14: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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