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frank (roc_frank™)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Gossiping 板主群瀆職(Fant1408)
時間Mon Jan 5 20:07:14 2015
請問小組長 :
Gossiping板主群 Leoniath/Leeng/XXXXGAY 至今仍無故不處理(Fant1408)一案
經通告信提醒後已過72小時是為第二次溝通未回應 已達檢舉
#1KcdO6fh (L_TalkandCha)之
標準
板主群刻意迴避不回應 請問小組長這要"如何溝通"呢?
請小組長逕自判決若違規後代為舉發(Fant1408)一案並審視Gossiping板主群瀆職情形
謝謝!
※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1IxIqJGW (L_TalkandCha)
: [公告] 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規暨組務板規
: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一、使用者 rocfrank 於提出檢舉當下,即同步寄群組信請板主群處理,並視為
: 組務申訴所需附之相關證據 (板務溝通信件)。 組務認為,板務檢舉案,
: 仍應以板務層級處理為主,經板主判定檢舉案未成立或以處理檢舉案,
: 原檢舉人仍對於判決不服,始與板主群溝通對判決不服的理由。非檢舉人
: 預期檢舉案處理不符合自身期待,以申訴告知為前提,事先寄通告信給板主群,
: 未完成申訴的溝通程序。
: 本案於申訴當下,原檢舉人若仍先與板主群溝通,請板主群依板規進行申請
: 「增加退文記錄」的動作,即不需改以「水桶形式」計算。本案之情形原
: 並未符合內文所提之申訴訴求。
: 二、本案使用者 rocfrank 於 GossipPicket 板提出符合程序的檢舉案,請板主群
: 以板規判定使用者 Fant1408 是否已違規,以板規處置。
: ※ 引述《rocfrank (roc_frank™)》之銘言:
: : 申訴人:rocfrank
: : 被申訴人:seabox/boyo/Leoniath/iPad3
: : 看板板名:Gossiping
: : 申訴訴求:未處理使用者 Fant1408 之檢舉案
: : 申訴內容:
: : 一、
: : 本魯於 #1KD_iaLr (GossipPicket) 之檢舉案 板主seabox/boyo/Leoniath/iPad3
: : 未見處理 故予以提出
: : 二、
: : 請小組長一併檢視八卦板板規中 應退文之部分 因板主故意不作為而導致超過系統退文
: : 時限而改判 3 天 導致發文罪責大卻罰的比推文禁言處罰輕 此有失比例原則之問題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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