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0988698088 (廢文少女小円♥)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Gossiping iPad3無證據強行退文
時間Fri Nov 21 19:18:22 2014
申訴人:B0988698088
被申訴人:iPad3
看板板名:Gossiping
申訴訴求:iPad3提出證據 / 提無證據判決無效解除水桶
申訴內容:
1. 我在八卦版問過,怎麼政問都沒事的掛
2. 我在八卦版問92公斤的豬油要燒多久掛,該文也未引起騷動
3. iPad3遂以第2文為由政問退之,於是我回信申訴
4. iPad3理由:「
問任何人都會認為在問連D」、「"
台北市大家長"=連D」
5. 我申訴版規條文規定須為「
特定政治人物」,然本文無提及
「特定對象」
且
「問任何人都會認為在問連D」=>既有版規,須循法治精神;
版規無規定到,怎可私刑
「"台北市大家長"=連D」 =>
=成立的依據或客觀證據為?
須交付群眾旁證判定,那是否表示根本
證據不足
是否有任何
認證過的說法證明
6. iPad3回文舉例以政治人物諧音而被政問處分之案例,然
=> 判決講求
證據,以
自身習慣作解釋並不公平
=> 本案證據存在與否,
為何不回答,卻顧左右而言他
=> 以社會觀感為藉口 => 那版上都很愛柯文哲 => 難道可以社會觀感而柯之政問除罪?
7. 回信聚焦就判決證據不足之點作詢問
8. iPad3後續回應為「
我覺得這就是政問」、「
任誰來看都是」、「不服歡迎申訴」
既迴避
證據問題,亦無誠意處理版眾之申訴
9. 我遂來表達訴求,希管理者以證據、版規條文為主,如無證據違反版規,請收回判決
10. 補上iPad3版主
最在乎、最從嚴處理、最力行禁絕的連D政問文在八卦版猖獗情況:
● 27 2 8/22 chisay □ [問卦] 有沒有連勝文創立evenstar避險基金的八
29 X2 8/25 Ellelina □ [問卦] 英國連勝文─邱吉爾的八卦?
● 40 3 9/02 IamCuteGirl □ [問卦] 有沒有大陸連勝文 毛新宇的八卦?
85 4 9/19 gaiaesque □ [問卦]有沒有大富翁界的連勝文-沙隆巴斯的八掛?
163 10/26 CarBed □ [問卦] 有沒有籃球界連勝文-安西教練的八卦
188 + 311/03 koreasucks □ [問卦] 有沒有連勝文當選原因很牽強的八卦
189 + 411/06 HornyDragon □ [問卦] 有沒有連勝文團隊連同人電玩都打壓的八卦
200 + 411/07 BOBYCHEN □ [問卦] 連勝文是在選哪一年哪一屆的台北市長??
201 +1611/07 wenchii □ [問卦] 連勝文結論是多恨郝兵兵跟馬英九
202 +2011/07 wala140 □ [問卦] 連勝文的幕僚水準?
● 212 + 911/08 unya □ [問卦] 連勝文 開補習班的八卦
● 224 + 211/16 owade □ [問卦] 有沒有FB"連勝文網路後援會"的八卦?
227 + 11/16 stasis □ [問卦] 有沒有山寨版我愛連勝文爆卦的八卦
228 + 911/16 jurisdoctor □ [問卦] 連勝文有抽菸嗎?
229 + 311/16 mingyui □ [問卦] 有沒有連勝文外公的八卦
230 +4611/17 colchi □ [問卦] 有沒有連勝文感謝柯文哲的舊聞?
249 +4611/21 leaven □ [問卦] 連勝文像爸爸還是媽媽?
(以上為
2014/11/21 7:05pm之蒐尋結果,已截圖存證)
<結論>
從
8/22開始~9月~10月~11月,直接指名道姓問卦連勝文的版主看來是不處理
特別
本月竟然還從3、6、7、8、16、17、21一路大爆發發下來,由此可見:
1.
證據確鑿的不抓,自由心證的倒是能記仇亂退,且無誠意接受申訴
2.
光是 / 連勝文 就可以搜到一堆,諧音梗的就不貼了怕iPad3臉太腫
3.
證據資料(http://youtu.be/Mi2k1J_jva0)顯示連勝文自2014/2/23宣布參選
況其身為前副總統連戰之子,可別說他在8月還不是政治人物喔♥
*原文轉錄自判決通知信,已附件
*溝通紀錄為信件,已附件
*公告已自寄再轉錄,已附件
*有資料未盡齊全處,請讓我有機會補件,感謝~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8.159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16568704.A.650.html
1F:→ ttnakafzcm: 很明顯影射誰啊如果是我我也退文 11/21 19:24
證據說話,謝謝
另外,這是你職權範圍嗎?是再提出完整論述,如果又是那套"我覺得(ry"那就免了
※ 編輯: B0988698088 (1.171.98.159), 11/21/2014 19:38:51
2F:推 rocfrank: (6) 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10/21至今過期 11/21 19:51
3F:→ rocfrank: Deleted by: iPad3 (218.161.52.214) 10/21/2014 23:31: 11/21 19:52
4F:→ rocfrank: 還有 你這篇是偷渡政問無誤 11/21 19:53
申訴期不能算在內吧,那以後板主只要惡意拖延申訴進度,慢慢回到30+天不就不能上訴
無誤在哪?理由?證據?
5F:→ ttnakafzcm: 台北市的大家長 捐出92公斤豬油 還不夠明顯嗎= = 11/21 19:56
6F:→ ttnakafzcm: 阿現在是怎樣 我只是提出我自身觀點也不行?= = 11/21 19:57
這是組務板,理當板務用途,你甚麼時候產生這裡給你放個人意見的錯覺?
7F:推 iPad3: 對了,忘了說 10/21 當日新聞 11/21 21:03
8F:→ iPad3: [新聞] 民調落後 連勝文:燃燒自己每一分能量爭取選民肯定 11/21 21:03
10F:→ iPad3: 11/21 21:04
11F:→ iPad3: 真是巧合中的巧合,萬中選一中的萬中選一 11/21 21:04
12F:→ iPad3: 然後您發了這篇問卦,一定是巧合的! 11/21 21:05
大大你證據要不要拿出來了??
對阿就巧合阿 怎? 不能巧合的話那馬英九死亡之握早就判殺人犯好幾次了吧
難道法官也能"我覺得東西就是你偷的"然後就強制定罪嗎
[你個人觀感] <<<>>> [證據支持處罰規定]
應該不難分,不會分也不用管板了快辭職吧
不過看看那些累積到現在不處理的政問,其實你只想公報私仇吧,那下台也是剛好
講到最後 別逃了
你證據要不要拿出來了0.0
13F:→ ttnakafzcm: 推艾佩珊打臉 11/21 21:12
14F:推 esunbank: 看完你的溝通信件 被劣、水桶剛好 11/21 22:15
※ 編輯: B0988698088 (118.167.175.159), 11/21/2014 23:00:17
※ 編輯: B0988698088 (118.167.175.159), 11/21/2014 23:01:08
15F:推 iPad3: 已讀 11/21 23:02
16F:推 iChina: 你輸了!!! 11/21 23:04
17F:推 O800092000: 輸定惹 11/22 08:20
18F:推 hateOnas: liz 的退文 不合理 抗議 11/22 08:25
難得!!檢舉姬深明大義!!
19F:推 rocfrank: 11/22/2014 02:00:25 iPad3 暫停 NBAdog 發言 11/22 09:12
20F:→ rocfrank: 也就是說只能退在公告禁言以後的發文 基本上 頂多一篇 11/22 09:13
21F:→ rocfrank: iPad3的公告是145545 lis最後一篇是145510 這篇同天退文 11/22 09:18
22F:→ rocfrank: 還說的過去 可以先退後補公告在同天內 11/22 09:18
23F:→ rocfrank: 匪區同志要別人以最寬的標準看待隱板洩秘 卻用最嚴格 11/22 09:21
24F:→ rocfrank: 甚至是超越板規的行為 真是令人驚嘆不已! 11/22 09:22
25F:→ rocfrank: 對待他人(立場不合殺無赦的心態) 11/22 09:23
26F:推 hateOnas: 板規沒明文說可以退文... 只有一篇也是不合理 11/22 09:44
27F:推 wallowes: 不用說了啦,iPad3都說他是用"感覺"、"多數覺得"來判了 11/22 09:44
28F:→ hateOnas: 水桶十年 只要 帳號已經申請查詢過 就沒問題 11/22 09:44
29F:→ wallowes: 他還會回你說"不然要怎麼判?就板主自由心證啊",最後再 11/22 09:44
30F:→ wallowes: 加上"我尊重小組長的判決,如果我對,你要不要跟我道歉? 11/22 09:45
31F:→ wallowes: 回去翻翻前面幾篇,他回覆的都馬大同小異...zzz。 11/22 09:45
32F:推 wallowes: #1KMH3jPb 推薦你看這篇文章,他會怎麼判他都寫了。 11/22 09:59
33F:→ wallowes: 別再那邊道歉了啦,道歉有用的話,還要警察幹嘛? 11/22 10:02
34F:→ wallowes: 每次看到他有些論點真是讓人無言。 11/22 10:02
35F:推 iPad3: 最錯事情本來就該道歉、並且找出原因下次更正錯誤 11/22 10:08
36F:→ iPad3: 這不是教育教導我們的嗎 11/22 10:08
37F:→ iPad3: 難道我以後做錯後都要裝死不道歉、不更正嗎 11/22 10:08
38F:→ iPad3: 你自己問檢舉王,是不是我有過判決錯誤,後來就更正的 11/22 10:09
39F:→ iPad3: 例如退文超過時間一開始我沒給水桶,後來我也更正了 11/22 10:10
40F:→ iPad3: 例如現在蘋果的社論(政治類) 11/22 10:10
41F:→ iPad3: 錯了本來就該道歉、並更正,我學的教育跟大家學的教育應該 11/22 10:11
42F:→ iPad3: 一樣的吧,這本來就是正確的做法,還是有更好的我願意去做 11/22 10:12
43F:→ iPad3: 檢舉王你要說說嗎,是否我有錯、小組長有判決後我就更正了 11/22 10:13
44F:推 wallowes: 你每次都講一樣的話耶,有些事不是道歉就有用的,假設你 11/22 10:18
45F:→ wallowes: 真的誤判了,小組長判你錯,對面要的是解除退文或水桶, 11/22 10:19
46F:→ wallowes: 沒人要你的道歉,所以你的道歉並無任何實質意義,只是你 11/22 10:19
47F:→ wallowes: 每次都強調這點,乾脆加入板規啊?還是你也覺得這根本沒 11/22 10:21
48F:→ wallowes: 必要加入板規?因為被誤判的人誰管你道不道歉。 11/22 10:21
49F:→ wallowes: 被誤判的人只在乎司法公不公正啦。 11/22 10:24
中肯,還以為自己道歉值幾個錢,頗呵
光看那自以為在管天下第一大板的態度,就十分幼稚
50F:推 iPad3: 你以為我沒在推動板規嗎?我推動許多次板規更正,但板主群 11/22 10:32
51F:→ iPad3: 投票沒過,不要以為我在擺爛好嗎,很多事情你們根本沒看到 11/22 10:33
52F:→ iPad3: 然後是不是要說「你不爽可以去罷免你同事」 11/22 10:36
53F:推 ppptttqaz: 支持w大 謝謝提供文章 不過小心你可能要收信了= = 11/22 10:50
54F:→ ppptttqaz: 看到這篇 我也知道你的為人了 也不用再寄信給我了= = 11/22 10:51
55F:→ ppptttqaz: 這時候才曉得黑名單的好用~ 11/22 10:51
56F:推 wallowes: 感覺他是一個蠻自以為是的人,沒人說他擺爛,還要自己先 11/22 11:14
57F:→ wallowes: 澄清是怎樣? 推動許多次板規更正,強調自己有在做事, 11/22 11:15
58F:→ wallowes: 對啦,功勞都給你領就好,你話中不就是其他板主爛,只有 11/22 11:16
59F:推 wallowes: 你自己有在做事,自我中心不意外。 11/22 11:18
60F:推 iPad3: 喔。 11/22 11:59
61F:推 jimmmy: iPad3確實是目前四位板主中 處理最多檢舉案的一個 11/22 12:27
62F:推 BigGG30cm: 哥也認為愛佩珊是好版主,八卦陋習,某些小圈圈鬧版, 11/22 12:45
63F:推 hateOnas: 需要我幫你檢舉你同事嗎 11/22 12:45
64F:→ hateOnas: 看看其他三個.... 11/22 12:46
65F:→ hateOnas: 我真的好想來一個 denus 喔 11/22 12:46
66F:→ BigGG30cm: 很多版主裝沒看到,愛佩珊卻公正的送查詢,不錯!!@ 11/22 12:46
67F:推 jimmmy: denus好像還是有在整理 各個八卦板主處理記錄 11/22 12:55
68F:→ jimmmy: 只是很忙。所以還沒po上整理數據。你可以寫信問他 11/22 12:56
69F:→ ppptttqaz: 沒人說他擺爛啊 評的是他處理方法 卻死命的說別人指責 11/22 17:38
70F:→ ppptttqaz: 他沒做事 要人發文道歉= = 我是覺得很莫名其妙 11/22 17:39
71F:→ ppptttqaz: de大的統計這週就完結篇了 百忙之中還要編輯真辛苦@@ 11/22 17:43
72F:推 wallowes: 對啊,iPad3問題不在擺爛啊,是判決理由有問題,別人講 11/22 18:54
73F:→ wallowes: 東他扯西,然後講到最後就扯小組長跟道歉說,一直跳針卻 11/22 18:54
74F:→ wallowes: 不願面對真實的的問題,這種人跟他溝通也是白搭。 11/22 18:54
沒錯,這就是所謂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
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無所不可,剛愎自用
最噁心的,就是那種亂判、扭曲法意,還自以為捍衛板規的心態。有夠噁心。
75F:→ iPad3: 11/22 19:52
76F:→ iPad3: Q: 假設誤判後,該怎麼處理? 11/22 19:52
77F:→ iPad3: A: 1. 找出過去以執行的,想辦法彌補 11/22 19:53
78F:→ iPad3: 2. 對於未來,想辦法提出方案去解決,避免再發生 11/22 19:53
79F:→ iPad3: 11/22 19:53
80F:→ iPad3: 請問我的作法有不對嗎? 11/22 19:54
81F:→ iPad3: 誤判後,對於過去的判決我道歉、並且願意主動幫忙解除水桶 11/22 19:54
82F:→ iPad3: 該幫忙申請取消退文的,我也都有主動去申請 11/22 19:54
83F:→ iPad3: 11/22 19:55
84F:→ iPad3: 對於未來,我積極推動新板規,立下白紙黑字的文字 11/22 19:55
85F:→ iPad3: 請問這樣的處理方法哪裡有問題嗎? 11/22 19:55
86F:→ iPad3: 11/22 19:55
87F:→ iPad3: 然而,對於直接說「你就態度不好,沒人說你擺爛」 11/22 19:56
88F:→ iPad3: 我還真不知道,原來我應該要「誤判了,默默接受判決」 11/22 19:57
89F:→ iPad3: 「小組長說什麼,反正我執行什麼就對了、少推文打字」 11/22 19:57
90F:→ iPad3: 「也不必解釋你做了什麼、都別說化裝死」這才是最佳的態度 11/22 19:58
91F:→ iPad3: 11/22 19:58
92F:→ iPad3: 是的話,我願意改進,以後成為這樣的板主,已讀裝死 11/22 19:58
93F:→ iPad3: 總之,也不必道歉,因為道歉有用的話就不需要警察了 11/22 20:00
94F:→ iPad3: 我想有沒有立即更正現有板規也不重要,反正你都誤判了 11/22 20:00
95F:→ iPad3: 11/22 20:01
96F:→ iPad3: 另外請不要再堅持你的行為了,因為那是跳針的行為 11/22 20:02
97F:→ iPad3: 建議裝死為最佳解,UCCU ~ 其他人都不會被攻擊 A_A 11/22 20:02
98F:→ iPad3: 11/22 20:07
99F:→ iPad3: 還有分身調查文也不用解釋,反正你就是縱容、不願提出查詢 11/22 20:08
100F:→ iPad3: 縱使你多努力提出分身查詢,查詢數量是別人的 N 倍 11/22 20:09
101F:→ iPad3: 反正你就是故意跳過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前的身分案啦! 11/22 20:09
102F:→ iPad3: 少在那邊裝清高你一定會處理,檢舉板還不是一堆案子故意跳 11/22 20:10
103F:→ iPad3: 過不處理 11/22 20:10
104F:→ iPad3: 11/22 20:10
所以Pad3,你有空在那邊裝女生畫官印
有沒有空拿證據出來?
就一句話,證據,能不能有點guts別一直閃?^^誠心等你喔~
105F:推 wallowes: 看吧,又來了,解釋一串別人看不懂的東西,不就是我在 11/23 00:08
106F:→ wallowes: 說東你就扯西,而且你中文是不是不太好啊?打的有一段沒 11/23 00:09
107F:→ wallowes: 一段誰看得懂你到底要表達什麼?加油,當板主不是專門 11/23 00:09
108F:→ wallowes: 做雜事就好,溝通跟邏輯能力也很重要,不然跟那些做錯 11/23 00:09
109F:→ wallowes: 事哭說 我已經很努力了,還要我怎樣的人沒什麼不同。 11/23 00:09
110F:推 kkabcd: 說真的 那時 某人說 四個檢舉王 ... 來四個ipad3 吧 11/23 03:56
111F:→ kkabcd: 看看 seabox 噓的理由 真的是很支持 11/23 03:56
112F:→ ppptttqaz: 完全看嘸..內心戲大爆發? 不過我想這個板不是發洩用的 11/23 13:00
113F:→ ppptttqaz: 就這樣 不浪費時間多講了 11/23 13:00
114F:推 yesman1214: 他只是另一個檢舉王 一樣亂刪文 11/23 17:48
※ 編輯: B0988698088 (59.115.163.203), 11/24/2014 01: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