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nana (海樓雪指浪成嶽)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GossipPicket版Bignana未達標準之判決
時間Wed Apr 23 22:55:18 2014
再次慎重跟 fluteman 慎重道歉,因為本人疏忽、粗心 只看上部分圖形未注意到下部分之文字,於當時誤退誤水桶,經您提醒才發現因本人疏失導致您權益受損,雖以信件及公告說明道歉,但在這裡仍是慎重的與您道歉.
組長您好,以下是本人說明:
該案既無模糊亦無爭議,純粹為本人疏忽誤桶誤退文,故其遭水桶期間亦無法定約束力,本人亦已公告說明此乃疏忽之舉,自然不能怪使用者,故該多重分身檢舉案,本人亦剖其核心(使用者於前並無違規,於後亦不必遭多重分身送案之後續)
以上說明
※ 引述《osalucard (惡魔城)》之銘言:
: 本人主張申訴成功之前水桶效力實質有效,Bignana版主主張無效
: 經溝通後無共識,於此申訴
: 補強證據如下(複製貼上無修改,系統應留有紀錄可供查證)
: 《ID暱稱》fluteman (Pride of Scotland)《經濟狀況》小富
: 《登入次數》1840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25 篇 (退: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 《上次上站》04/23/2014 07:44:05 Wed 《上次故鄉》114.32.167.200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時間序如下
: 判決水桶 Wed Apr 23 01:16:12 2014
: fluteman知道被水桶 04/23/2014 07:44:05 Wed (信件送達時間,不論拆閱與否)
: Beef推文時間 04/23 11:10
: fluteman解除水桶時間 Wed Apr 23 12:11:44 2014
: 依時間序可知fluteman因他篇文章被水桶,申訴成功後解除水桶,他篇文章被桶是為意外
: 在知道自己被水桶後,開分身Beef於文章推文發言,推文行為是為故意
: 由此本人認定為無因果關係,應針對故意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 此外,不知如何證明匿名檢舉為本人檢舉
: 轉貼證據依序如下
: fluteman水桶公告
: fluteman解除水桶公告
: Beef推文發言之文章
: 本人檢舉之文章
: 本人與版主溝通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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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salucard:會使版主誤桶自然是有遊走版規邊緣的部份,非純粹版主操 04/26 12:41
2F:→ osalucard:作失誤那種,則申訴就非100%成功可預見,有維持原判的可 04/26 12:44
3F:→ osalucard:能,那就和roder的例子一樣了... 04/26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