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or345 (挖系樂卡)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Bignana之水桶一年處分
時間Wed Mar 5 01:14:31 2014
申訴人: color345
被申訴人: Bignana
事由:
本人於103/3/4因看電視體育台看到一半,發現郝龍斌先生至體育台宣傳自行車賽
覺得很有趣,於是發了文章: "有沒有郝冰冰上體育台的卦?!"
爾後,隨即發現本身觸犯版規:不得提及政治人物及政治性文章.
於是,將文章自刪.
後續經Bignana公告: 因文章自刪視為惡意鬧板 給予水桶一年處分.
個人認為此項判決對本人不公.
1.文章涉及政治是事實,給予水桶半年,屬合理.
2.認為個人惡意鬧板,故予水桶一年處分,這對本人是汙辱,本人目前於Gossiping板
共有41篇文章分享,及至3/2仍有文章發表,或者新聞分享.所有文章內容皆無關政治.
以Bignana認知本人故意發政治文再故意自刪,而認定罪罰水桶一年,
就本人之前在板上的發文內容,實屬不合理.
(有人會突然發一篇政治文鬧板而讓自己失去一如往常的發文討論權力嗎?!)
3.自刪文為主觀認知.但多數可由文意得知是否為鬧板文章.
惡意的猜想可為卸責之由,就我個人觀點則認為該文於眾無益,故刪除.
且依本人這篇文章內容,何來鬧板之有?!而須判定惡意鬧板給予一年重懲.
故本人提出申訴,請查照.
謝謝-
color345/ 1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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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4.82.81
1F:推 Bignana:證據記得轉錄 可以參考前面的案例 03/05 01:18
2F:推 chimong62:你說的是,不過荒謬至極的判例就是這麼定,輸了只能怪 03/05 20:35
3F:→ chimong62:食古不化 03/05 20:35
4F:推 mydreamcome: <(# ̄▽ ̄)╮☆(||__ __") 03/06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