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標題[證據] 女板板主shrimpliu瀆職1
時間Thu Aug 8 10:16:44 2013
※ [本文轉錄自 FinalAce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檢舉] 版主您好,檢舉蓄意引戰針對私人恩怨發文
時間: Tue Jul 16 14:33:58 2013
方才已將文章轉錄置版主信箱
文章代碼為
#1Hv07Yfl
明顯違反板規15
15.挑動看板或網路紛爭、事係私人恩怨卻直接於板上挑人發文者,直接永久水桶。
發表易生爭議,足以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之話題者,亦同。
雖然原文內容貌似很隱諱沒提及針對對象是誰
但是從脈絡來看,對比一下您昨日處理我檢舉的公告
文中有嫖妓二字,不難推斷究竟是針對誰,其實就是針對我啦!
或許版主會認為是我自己對號入座,所以把原文直接轉寄給版主。
從底下推文可以看到,的確就是針對我,甚至連ID都打出來了。
試圖利用這種類似批鬥大會的方式來攻擊特定對象,明明是私人恩怨(看特定ID不順眼)
竟然可以在公開的版面發文討論。
然後有相同想法的人就紛紛跳出來於推文內回應,以多數暴力的方式打壓言論自由。
請問版主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置?
如果平常以回文、推文方式針對不順眼的對象冷嘲熱諷就算了。
直接特地發一篇文來攻擊他人的行為,只因為本文內容未提及ID,
就可以遊走在板規邊緣,試圖踩線。
無疑是同隊板規以及版主支持言論自由的挑釁
希望版主能處理此檢舉,並適度公告或是增修版規限制此類情況。
否則根本就是蓄意引戰,只是被引戰的對象是特定ID而已。
謝謝版主撥冗閱讀
祝 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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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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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FinalAce (36.224.32.156), 時間: 08/08/2013 10:16:44
1F:→ lovemendy:所以你到底想講這是私人恩怨還是多數暴力? 08/10 03:30
2F:→ lovemendy:畢竟感覺反對你的人不是單單那一兩個啊 08/10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