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
標題[證據] III.與板主溝通之信件備份。#1HlVuc4W
時間Wed Jun 19 10:51:12 2013
※ [本文轉錄自 kissinwang 信箱]
作者: 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
標題: Re: 哪裡與標題不符合???
時間: Wed Jun 19 09:14:39 2013
組務歸組務,依法我還是寄信給妳,
您可以選擇不回覆給我,組務的部份,我會依組規期限內處哩,此乃小組長之權責
並無牴觸,不過根據汪替板的板規,您48小時內就是要寄信回覆
當然如果您認為這樣不用,這也是您的選擇,只不過依據汪替板規
您已經違法了,依法 我就要先以板規未確實執行通知其他兩位板主,
沒有下文,當然另立案依相關規定進行檢舉
一切都如您所教悔的依法辦理,謝謝指教
煩請您也多勞心。
※ 引述《cobras0321 (妳不要離開..)》之銘言:
: 你記信給我同時也向板務申訴,
: 這樣看起來是已經進入板務申訴程序,
: 而不是我沒跟你進行溝通,
: ※ 引述《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之銘言:
: : 這一個禮拜的水桶我認可,我申訴的部份是三個月的水桶部份,您還沒回信給我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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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撥的愛情....
目前沒有回應....
請稍後再撥....
如不留情請掛斷....
如要留情,將在嗶聲後開始流淚....
http://kissinwang.ezyou.cc/ ˋ(′_‵||)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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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50.20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issinwang (123.204.50.205), 時間: 06/19/2013 10:51:12
1F:→ likeair:我是有收到你的通知 但你依哪條法通知? 06/19 10:53
2F:推 letmesay:依組務規定你的程序錯了... 06/19 10:55
3F:→ letmesay:版主回信完給你,不服,再向組務申訴~~ 06/19 10:56
4F:→ letmesay:程序錯誤..只能bye.bye了 06/19 10:57
5F:推 letmesay:你17號被水桶,17號就申訴~~那有等48小時?XDDDDDDDD 06/19 11:00
6F:→ letmesay:你最少也要等47小時59分後再申訴吧XD 06/19 11:01
7F:→ kissinwang:#1HmI54c 已詳細說明,相關證據也於規定48小時內補足 06/19 11:11
8F:→ likeair:48小時補足...你6/17 0204申訴 現在都幾點了 06/19 11:27
9F:→ likeair:6/19 的凌晨2點就該補足了 你10點多才補.. 06/19 11:27
10F:→ kissinwang:不好意思筆誤,是48小時後,不是內!故補足之,謝謝 06/19 11:37
11F:→ likeair:問一下 是組規還是wanted版規寫說48小時後補足? 06/19 11:57
12F:→ kissinwang:WANTED板規,組規只規定板主溝通信件到齊即可 故送交之 06/19 11:59
13F:推 FromIpanema:3.申訴“前”務必以信件與板主溝通,經板主解釋 仍然 06/20 16:45
14F:→ FromIpanema:不認同得以申訴 06/20 16:46
15F:→ FromIpanema:用手機看組規眼睛好痠喔……(被揍) 06/20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