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Gossiping beef
時間Sat Aug 4 00:51:26 2012
※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檢視申訴人之板務溝通信件記錄,僅以「你不回信 野是三日後再去申訴而已
: 早死晚死都是死 快點回吧」等不友善的字眼要求板主回應,組務認為申訴人
: 寄信僅淪為形式,非欲與板主溝通,視為未完成溝通程序,此案不予受理。
: 另見本組之組規。
: ┌─────────────────────────────────────┐
: │ 文章代碼(AID): #19BMAmrK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本板申訴須知 │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227711152.A.D54.html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 511/26 hatako □ [公告] 本板申訴須知
: 3.申訴前務必以信件與板主溝通,經板主解釋仍然不認同得以申訴,
: 並將寄出信件一律留存寄件備份,若板主無回應達三天得直接申訴。
: 在此情況下請將寄件備份直接轉錄至本看板。
: 因直接附上於申訴文因有修改的可能,若有爭議將以直接轉錄為主。
: 申訴前需先與板主溝通,而非經組務提醒程序不符,才寄信給板主。
: 申訴人已多案 均未先行以信件與板主溝通即上訴至組務板。
: 請申訴人於提出申訴前務必先與板主溝通。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申訴人:P55555
: : 被申訴人:beef
: : 申訴理由:
: : 1.
: : 本人認為beef於處理板務時,對於本人有違反版規之虞
: : 依照版規檢舉之,惟版主認為未達標準,本人對於該決
: : 定不服,特此檢舉。
: : 2.
: : 推 Beef:板規對於板主刪文理由無任何規範 你卻以「侮辱性言詞」對板主 07/10 23:34
: : 推 Beef:進行栽贓以及挑釁 本申訴不受理 請洽組務。 07/10 23:35
: : 該版主處理版務時,屢次對於熱心板務、認真板友建議
: : 板務之行為是否具有敵視?
: : 其心態是否適任板主,可否請小組長介入調查呢?
: : 3.
不好意思 小組長我已經完成溝通
┌─────────────────────────────────────┐
│ 文章代碼(AID):
#1G7044q6 (L_TalkandCha) [ptt.cc] Fw: 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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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68 + 8/04 P55555 轉 申訴
再麻煩你了
1.BEEF對於該檢舉案 沒有迴避
顯然違反八卦板板規規定
請小組長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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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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