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Gossiping版主群失職
時間Wed Oct 20 21:51:31 2010
※ 引述《JeanAlesi (The Carzy)》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JeanAlesi
: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板主: Gossiping版主群
: (b)申訴原因: Gossiping版主群失職
: (c)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已寄信給板主群溝通,但至今已經超過3天仍未回應
: 三.不服理由及申訴重點:
: 本人在10/10檢舉me1inda違反板規#1CiIa3M1 (GossipPicket,附件4),但版主群並未有
: 任何處置,因為me1inda又再次PO文違反板規,於是在10/12又檢舉了一次#1Cj3vZwn (Go
: ssipPicket,附件5),但版主群仍未有反應,在檢舉期間多次寄信給版主群反應(附件1,2,
: 3),但未得到任何回應,由於超過3日後未有任何回應,因此在此檢舉版主群失職
: #1BnJFJVJ (Gossiping) [附件6]
: kisswatch多次在推文中偷渡自己的BLOG連結,內有商業廣告,因此被水桶
: #1BuG-4Qf (Gossiping) [附件7]
: z2207612在推文中偷渡自己的BLOG連結,內有商業廣告,因此被水桶
: #1CW83FUY (Gossiping) [附件8]
: jj541031在多篇新聞中偷渡自己的BLOG,BLOG內有商業廣告因此被水桶
: 前任版主cxzdsa有說過#1BuG-4Qf (Gossiping) [附件7]
: "要貼部落格,這完全不違反板規,不過請務必將部落格中的廣告移除。"
使用者 me1inda 於八卦板張貼之文章,9/28 前之文章,已因系統定期清除,查無紀錄。
查 9/28 - 10/12 期間使用者 JeanAlesi 所檢舉之文章,均為檢舉該使用者之簽名檔。
按
#11PhstD5 (PttLaw)
739 m 10/09 JasonBourne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二、其他違規行為:
(五)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其他違規行為或小組長管理群組上不當行為之檢舉,於本站「違規檢舉中心」
(Violation)看版提出。
--
若該看板之板規未將簽名檔明確列為板規所規範之標的。
使用者必須至 Violation 板檢舉其簽名檔違規,由法務判定是否為商業性廣告。
而非向該看板之板主檢舉,由板主判定是否違規。
此案非板主所管轄之業務,故未有板主瀆職之情事。
--
附件 6 及附件 7,使用者 kisswatch 及 z2207612 均為於他人文章底下推文,
為板規所規範之推文違規,已觸犯八卦板之板規第五條,有意欲謀求個人利益之情事,
故板主判定為廣告連結。
附件 8 原文已無法查得。若使用者 jj541031 之部落格為附於簽名檔,使用者應至
Violation 板檢舉為內含色情成份廣告之連結,而非向該板之板主提出檢舉,由板主
裁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22.162
1F:推 hateOnas:也就是說在八卦版文章內文不可廣告 簽名檔可 XDDD 10/21 04:01
2F:→ hateOnas:讚 10/21 04:01
3F:推 hateOnas:難怪我檢舉某人簽名檔廣告...很久才辦 10/21 08:17
5F:推 hateOnas:法務JB在八卦版當版主的時候的公告 我都忘記了 10/21 15:00
6F:推 hateOnas:這篇是判決還是不是? 如果是判決 就不能上訴了 可是明明 10/22 18:24
7F:→ hateOnas:有 簽名檔廣告的相關公告 10/22 18:24
8F:推 DDRMIX:這篇應該算是駁回,意思就是簽名檔的違規不屬於板主管轄 10/23 14:09
9F:→ hateOnas:依據組規12條 這篇不應該是判決結果喔 不過我非常不確定 10/24 03:47
10F:推 lX:上次有人放gay的廣告商業文 後來被劣退了好幾篇 10/24 15:22
11F:→ lX:理由是簽名檔視同內文 他有來這申訴 大家都忘了? 10/24 15:22
13F:推 hateOnas:大家是誰啊 應該不是我吧 10/24 16:00
14F:→ GeminiMan:非受板務處分的使用者,故未符合申訴者需當事人的條件。 10/24 23:15
15F:推 hateOnas: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三條第三項 XDDDDD 10/25 01:15
17F:推 lX:那我貼的是小組長錯誤的判決吧 怎麼會維持diefishfish的原判? 10/25 05:32
18F:推 fhuocrkt:看了lx那篇 想想好像真的打臉了= = 10/25 13:36
19F:→ DDRMIX:還真的耶...lol 10/25 13:51
20F:→ GeminiMan: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二條 10/25 20:36
21F:→ GeminiMan:關於涉及特定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才會認定為申訴權 10/25 20:37
22F:→ GeminiMan:人。 10/25 20:37
23F:推 hateOnas:嘆 那gossippicket可以拿掉了 反正不辦也沒事 10/25 20:43
24F:→ hateOnas:第十條到第十三條 請一氣喝成讀完 不是...這樣搞的 10/25 20:45
25F:→ hateOnas:檢舉不辦就是不服認定權人處分申訴了... 嘆 10/25 20:47
26F:推 hateOnas:讀了很多遍 終於知道法條的意思了 意思就是 檢舉廣告(非 10/25 21:02
27F:→ hateOnas:涉及特定個人權利)不辦 不能申訴 哈哈哈哈哈哈哈 10/25 21:02
28F:→ hateOnas:OK 我是一個守法的....檢舉王 所以以後我也不辦廣告了 10/25 21:04
29F:→ hateOnas:以後我不再檢舉某寫手在簽名檔放廣告了 10/25 21:06
30F:推 hateOnas:突然想到 政治心得文也不涉及特定個人權利吧 恩..... 10/25 21:11
31F:推 Government:前任版主檢舉死死魚瀆職 你就辦得好快 好威喔 10/26 21:38
32F:→ Government:請問死死魚瀆職有影響到誰的權益 為什麼你可以受理? 10/26 21:39
33F:推 DDRMIX:當時我是以他處理自己的違規文不當作申訴和罷免的 10/27 10:51
34F:→ DDRMIX:依據組規3-板主懲處的部份,跟這次簽名檔的申訴不大一樣 10/27 10:53
35F:推 ivonie7788:哪裡不一樣 板主瀆職不就是組規(三)嗎? 10/27 15:22
36F:→ ivonie7788:之前一堆人檢舉牛肉 Louis都不處理 檢舉板滿滿檢舉牛肉 10/27 15:23
37F:→ ivonie7788:這樣不是板主瀆職嗎? 一堆鄉民來申訴 小組長還吃案咧 10/27 15:24
38F:→ DDRMIX:你說的是hateonas的申訴嗎,那篇判鹿男敗訴啊 10/27 16:11
39F:推 ivonie7788:我申訴的啦 還有之前sohate5566對我人身攻擊 版主也吃 10/28 15:32
40F:→ ivonie7788:案不處理 一堆鄉民都去檢舉sohate5566 louis持續吃案 10/28 15:32
41F:推 ivonie7788:小組長不敢回應喔 又吃案了嗎 這篇回應打臉打很大 10/29 16:15
42F:推 lX:最後結果是 板主到底能不能處理簽名檔? 簽名檔算不算內文?? 11/01 18:06
43F:→ GeminiMan:簽名檔非屬看板違規行為,屬法務管理範疇。 11/01 21:50
44F:推 lX:偽簽名檔違規 加--(再ENTER)這種 八卦版就管不到了? 11/01 22:40
45F:→ ivonie7788:屁啦 我之前就簽名檔違規被劣退 少在那邊雙重標準 11/05 08:26
46F:→ hateOnas:我以前簽名檔挑釁板主就被劣退了 現在講這個 嘆 11/05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