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wanted板主dreammoon30不當處分
時間Tue Sep 7 17:31:52 2010
事由:
使用者FR306040因為發了一篇:□ [揪團] 9/8 嘉義錢櫃唱歌趴
而被處以劣文乙篇加水桶之處份。
但是我之後多次再反覆思考,及再次仔細閱讀板規後,
還是不認為有違反到任何一條規定,
故提出申訴。
dreammoon30板主於:
文章代碼(AID):
#1CXUHRmu (Wanted) [ptt.cc] [公告] 劣文+水桶公告
中之內容明白表示引用板規為: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
學伴、外拍,
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劣文退回並水桶一週》
禁止項目如下:
4.帶有
妨礙善良風俗特殊風化場所之揪團或是聯誼
所以提起申訴。
如果我的確違反板規,我被罰的心甘情願、絕無異議。
但若因不存在或莫須有的罪名而使權益被損害、被劣文,
請恕我不能接受。
後面數篇為轉錄:
一、原本發文內容。
二、dreammoon30板主所發之公告。
三、我與dreammoon30板主所溝通之水球紀錄。
四、wanted板之完整板規。
以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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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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