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轉錄][罷免板主] Gossiping
時間Mon Mar 29 22:11:09 2010
※ 引述《Rizzi (Cartography)》之銘言:
: 8.GeminiMan 挾私怨而鼓動板友支持連署,不可取。 來源:118.160.144.81
: 請問這是代表該連署符合程序 還是不符合程序呢?
: 若符合程序 我不太懂組長反對的理由
: 根據極為嚴苛的連署規定 只有有過申訴紀錄的人才能提連署
: 根據稍微嚴苛的申訴規定 只有當事人才能提出申訴
: 所以一定是當事人對板主判決不滿才會也才能去連署啊!
: 這樣就變成"挾私怨而鼓動板友支持連署,不可取"??? 是因為發起人本來就該被劣退嗎?
: 當一個板主因自己的政治立場而利用職權打壓異己時 已達到"濫用板主職權"的警告門檻了
: 若組長永遠不會動用警告權 只請求組長能高抬貴手 給我們這些小民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力
#1Aisg35Y
newrocco 的連署案確實是有效的。
罷免原因:
該版主執法標準不一 且未依版規也無公告 即自行下劣文之判決 心
證太過嚴重 連文章內容都未詳閱 經溝通無效 遂提出罷免 詳細過
程均在 L_TalkandCha版 第2547篇 一切願受版友公評
6. 罷免原因需確實填寫,並由小組長審核。經小組長審核後若判定為非有效
之罷免原因,經群組長同意後該罷免連署無效。
連署案目前仍無審核後呈交群組層級的先例。
罷免原因:
投稿進板畫面疑似黑箱作業,且板主群也有人自己畫的
然後通通入選,佔了名額的4分之1,投票根本已經不算公正
另外檢舉板處理方式不一,其他板主認定不犯規的文章卻給予劣退
且無事先提醒。在其他板友搧風點火下,甚至去刪除了更久遠以前
的文章。故本人認定已不適任板主一職
此連署原因,有關於整個板層級的進板畫面徵選部分。使用者 light20735
已提出過相同之罷免原因,依
第8項 罷免連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連署無效
(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取消),及
第9項若罷免連署未通過,從該連署發
起日起一年內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對相同之板主提出之罷免連署視為無效。
唯使用者 light20735 之罷免連署案經組務裁決無效,依組規,相同連署
之原因之連署案均為無效之連署。
此部分業已以呈交群組層級,詢問相關之規範。
亦未符合
第 0 項,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證明與板主溝通無效。
若使用者 booray 所提出之連署原因僅為申訴案之事件,才可視為具組務
申訴紀錄證明與板主溝通無效,視為有效之連署案。
使用者 booray 把進板徵選方式之處理方式,與自身申訴之部分聯為連署
之原因,有模糊連署焦點之虞。
故組務裁決此連署案之連署原因為無效之連署。
此案亦將送交群組層級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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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口心思,思君思國思社稷;
八目尚賞,賞花賞月
賞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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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44.56
1F:→ victoryss:越搞越複雜= = 03/29 22:16
2F:推 hateOnas:有兩個問題 1.連署原因僅為申訴案之事件 可申訴案提出 03/29 22:19
3F:→ hateOnas:後即可開啟罷免? 03/29 22:19
4F:推 hateOnas:2.一年內diefishfish雙重標準也不能當作罷免原因了? 03/29 22:21
5F:→ GeminiMan:連署原因不為申訴案之原因,即已經未符合第0項之規定。 03/29 22:22
6F:推 chocho1981:我覺得說的很清楚阿 那我之前的解讀沒錯 只要有申訴 03/29 22:24
7F:→ chocho1981:紀錄在組務版 就可以發罷免文 03/29 22:25
8F:→ chocho1981:然後又多知道了一項 第8條和第9條可以連在一起看 03/29 22:26
9F:推 hateOnas:非常好 那太好了 XDDDD 另外 03/29 22:26
10F:→ hateOnas:第九項不能一起看吧 未通過跟未成案是不一樣的東西 03/29 22:26
11F:→ chocho1981:我之前一直以為第9條是成立之後連署沒過 才1年不得提 03/29 22:27
12F:→ hateOnas:可以申請群組解釋嘛? 要先寄信給小組長溝通申訴嘛? 03/29 22:27
13F:→ hateOnas:對啊 我也是這樣覺得 cho 我們來去about_life好嗎? 03/29 22:27
14F:→ hateOnas:不過boory的申訴還是應該處理吧 等判決 03/29 22:28
15F:推 fhuocrkt:其實我真的也覺得不能把程序不合當做是未通過來看 03/29 22:28
16F:→ GeminiMan:這部分會在詢問群組層級。 03/29 22:29
17F:→ fhuocrkt:就像是未滿十八歲不能投票 不代表妳去投票是廢票一樣 03/29 22:30
18F:推 hateOnas:... 這例子... 03/29 22:33
19F:推 tvbic:四個字 官官相護 03/29 22:45
20F:推 adamsung:哈哈~ 公正的判決~ 有好多人崩潰了~XDDD 03/29 23:01
21F:推 Rizzi:總而言之 謝謝組長給了明確的答覆 03/29 23:14
22F:→ Rizzi:但這也證明我說的,發起有效連署的條件真的太過份嚴苛了... 03/29 23:17
23F:推 hateOnas:有新的檢舉人加入了 大家歡迎他 拍拍拍拍 03/29 23:24
24F:推 Rizzi:不樂觀,能罷免死魚的理由幾乎都用過了,一年內都不能再用 03/29 23:25
25F:→ Rizzi:新的檢舉理由不是被嫌太薄弱就是太個案,被嫌私人恩怨... 03/29 23:26
26F:推 hateOnas:組務用第九條現在好幾個人反對啊 等群組裁決吧 03/29 23:27
27F:→ Rizzi:除非期待某板主失心風願意自己下台,或是期待他揪團去買春, 03/29 23:28
28F:→ Rizzi:不然他大概可以做到老死為止了...八卦板板主任期50年起跳~ 03/29 23:28
29F:→ Rizzi:一年內不能用同理由罷免根本完全不合理! 同個問題一直不改善 03/29 23:30
30F:→ Rizzi:才會一直被罷免啊! 不然申訴+連署這麼麻煩,誰愛搞罷免? 03/29 23:30
31F:推 hateOnas:罷免案有沒有置底差很多 不過組規沒規定 XDDD 03/29 23:35
32F:推 light20735:都你們說就了算~~下次只好出來選版主 03/29 23:58
33F:推 booray:挾私怨而鼓動板友支持連署,不可取??如果我支持他幹嘛還要 03/29 23:59
34F:→ booray:去罷免阿...夾帶恩怨@@a無言阿 03/29 23:59
35F:→ booray:那我還有前面一個禮拜多的文章也在其他板友煽動下被死魚 03/30 00:00
36F:推 light20735:而且我那篇事程序不符又不是理由不通過!!你們不清不楚 03/30 00:00
37F:推 hateOnas:我沒有挾私怨開罷免喔 不過都沒過就是了 XDDD 03/30 00:01
38F:→ light20735:打迷糊仗~不通過都給你們說就好了 03/30 00:01
39F:→ booray:刪除了 那算不算挾私怨而鼓動板主?? 而且那幾篇是早已被判 03/30 00:01
40F:→ booray:違規不成立的文 03/30 00:01
41F:→ hateOnas:ZZZZ \這個等小組判決 你在上訴到about_life吧 03/30 00:02
42F:→ booray:我只能說死魚真的很尚書大人... 03/30 00:04
43F:推 l8:反正DDRMIX那個有成立了... 03/30 02:09
44F:推 xx60824xx:官官相護 自肥 03/30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