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utw ( isopycno)
標題[轉錄][通告] 請說明水桶的依據
時間Wed Jun 10 07:56:33 2009
※ [本文轉錄自 alutw 信箱]
作者: alutw ( isopycno)
標題: [通告] 請說明水桶的依據
時間: Sun Jun 7 02:56:49 2009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Beef DreamYeh louisman chocho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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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決理由 "針對個人人身攻擊"
請問針對"誰"人身攻擊了?
→ alutw:一類組第一志願不是資管喔?這也沒辦法 誰叫畢業學長太白爛XD
06/06 17:53
→ alutw:有人畢業不知道幾百年還被全系公幹 真不簡單 XDDDD
06/06 17:53
→ alutw:糟糕~說太多了 死阿宅很會查IP的~
06/06 17:55
在上述被水桶公告列出的文句中
從何處可以知悉 "被攻擊者" 為何人?
連在水桶公告文中 都有人 無從得知有何具體人物被人身攻擊
推 bineapple:他在講誰啊 看不太出來
06/06 18:03
推 MyFuns:他大概在說他自己的學長吧 然後他有在上PPT會查IP降吧
06/06 18:04
推 kendofox5566:我也看不太出來罵誰說
06/06 18:10
即便有檢舉人
版主如何判定 該檢舉人正是我所指稱之人
又客觀上第三人無從得知我所指涉為何人 (上三推文為證據)
"所謂針對個人" 版主究竟是以何證據或推論判定
有請版主說明
2.判決為六個月
八卦版版規第12條 明 文 (這裡強調明文) 規定
第十二條:[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使用者,視為累犯,將給予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使用者違反板規遭劣退或水桶禁言者,若利用分身發言且違反板規,劣退並水
桶一個月。
累犯是兩個月 分身違規一個月 這些都有 明 文 (再次強調明文) 規定
版規用字遣詞非常明確 並沒有不足之處
因此至多是判決三個月
如果可以隨意 自行添加水桶期限 那還需要版規何用?
請版主說明判決 "六個月" 水桶期限的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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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3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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