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akola (有沒有好人)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檢舉] 有人在02版做人身攻擊以及亂指責
時間Tue Mar 24 19:23:59 2009
※ 引述《littleakola (有沒有好人)》之銘言:
: ※ 引述《eustace (天生犯賤不求上進)》之銘言:
: : 你還敢來叫別人去歐兔看文章啊
: : 先把你在各看板的劣行端出來吧
: : 二手板 贈送板 交換板 歐兔都有你的被檢舉紀錄
: : 其他看板搞不好還很多沒找出來的勒
: : 是一段時間就要找人罵一罵發洩一下是不是?
: : 真是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士 可悲喔!!!
: 事實要公開,不是你一味製造我負評,說有人檢舉我就是我的錯
: 有人沒道理自己心情不爽也捏造個理由檢舉別人,你請他們附上證據
: 我是當事人,我很清楚是發生舌麼事,我並沒有做錯什麼事
: 如果先檢舉先贏,不過管事情的經過,也不必合情合理
: 那就知道事情會多亂,現在就是有你這種先講先贏完全不用
: 付證據及實情的人 那些文章趕亂指責我 我全部會做處理
: 我非常希望有做當面對質以及付證據公開來講
: 即使是一個鄉民,說話的力量很大,足以讓一個人名譽掃地
: 所以如果說出的話是不實的話,是不是應該處分更重呢
: 判決者的公平應該在於此
若不是大家一直拿這些不實的消息說 我也懶得查核
但是為了讓那些作惡的人得道教訓 我只好查阿 不然應該怎麼辦
讓那些老鼠繼續到處製造禍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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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63.26
1F:推 bbbing:建議小組長可以發警告,要是再不拿證據只講些五四三的就劣文 03/24 20:11
2F:推 Stanleyk:何謂不實的消息?只要不是幫你說話就不實? 03/24 21:13
3F:→ Stanleyk:你要人去看文章~但是看到的文章都是你先開口說人垃圾. 03/24 21:13
4F:→ Stanleyk:你還要說什麼?有誰對你說過那些話? 03/24 21:14
5F:→ Stanleyk:還是說只有你能說別人是垃圾長得噁心? 03/24 21:15
6F:→ Stanleyk:別人對你的文章有不同意見卻不行? 03/24 21:15
7F:→ Stanleyk:最基本的你的水球紀錄拿不出來是要人家說什麼證據? 03/24 21:15
8F:→ Stanleyk:要不要我去找那些沒事被你丟水球丟到煩的路人也來檢舉? 03/24 21:16
9F:推 Stanleyk:我看就算今天新組長真的查核了..最後把你的申訴都退了. 03/24 21:25
10F:→ Stanleyk:只要不合你的意你也會說他不公平..說他失職.. 03/24 21:26
11F:→ Stanleyk:簡單來說你只不過是要別人說你是對的~但是事實上呢? 03/24 21:26
12F:→ Stanleyk:男版女版男女版的文章大家都看過..到底有沒有不實? 03/24 21:27
13F:→ Stanleyk:先罵人垃圾的反而控告他人..真是詭異.. 03/24 21:27
14F:推 colacat:真的是很無聊的女人 03/24 22:33
15F:推 lesan21:上面就有她罵我噁心了 奇怪 我記得我也沒罵過她 03/24 22:45
16F:推 lesan21:因為這位小解覺得她罵人垃圾 叫人去死沒錯 可是別人不可以 03/24 22:58
17F:→ lesan21:說任何她不愛聽的話 基本上說她不對就是罪 03/24 22:58
18F:→ Stanleyk:不只是說她不對~連中立的話都是罪~ 03/24 23:08
19F:→ Stanleyk:只要不是幫她說話的都該死~都是罪~這就是她的邏輯~ 03/24 23:08
20F:→ Stanleyk:新組長要小心了~只要不是幫她說話她就會不爽喔~ 03/24 23:10
21F:推 Dick5210:贊成一樓的提議,一堆申訴文卻又不提證據,明顯浪費資源! 03/24 23:54
22F:推 DreamYeh:這位板友,若再不提證據(信件等),將依組規第三條處理 03/25 10:07
23F:推 lesan21:我想這位小姐絕對是提不出證據的 而且會說小組長不公正.. 03/25 10:20
24F:→ iiiivy:我想他應該不好拿水球紀錄....因為水球太多信箱爆了.... 03/25 13:54
25F:推 Stanleyk:她不會提紀錄的~她只會說小組長不公..偏袒.. 03/26 02:22
26F:→ Stanleyk:還會說版上得文章都是修改的~鄉民提的紀錄都是捏造的~ 03/26 02:23
27F:→ Stanleyk:她所謂的證據就是"小可樂是對的..鄉民都是錯的"這樣.. 03/26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