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請] 申訴汪梯板不當劣文
時間Mon Dec 1 01:06:06 2008
所以 現在這也是片面之詞嗎??
你說沒有 請問該如何證明?
人家有給我 推文 證明說 已經被改了
甚至在 該文推文 也提出抗議
說明
而且 很明顯 你也有修改推文
這 可能要請您 將沒有修改過之前的推文
提供出來 我才能 解除您的判決
不然 人家證據蠻明確的....
修改前後的字句 也說的很清楚...
這......
如今 我還沒收到 您提供的證據
這個 基於當事者的立場
我必須依照版規判決
以上說明
VOT1077 2008/12/01 01:06
※ 引述《betel1 (正妹專屬好人)》之銘言:
: 事件陳述:
: 本人於汪梯版中,被版友誣告修改其推文
: 但本人確知,除兩位版友不當發文被我刪除外
: 並沒有修改其他人的推文
: 不知版主所依據的証據是甚麼?
: 證據是否可信?
: 劣文公告:
: 18800 m 11/30 VOT1077 □ [公告] 水桶劣文公告
: 標題 [公告] 水桶劣文公告
: 時間 Sun Nov 30 23:21:15 2008
: ───────────────────────────────────────
: 未經同意修改他人推文
: ┌─────────────────────────────────────┐
: │ 文章代碼(AID): #19CezR2b (Wanted) [ptt.cc] [徵求] 台北市需要幫忙的人~水? │
: │ 這一篇文章值 17 銀 │
: └─────────────────────────────────────┘
: ●18535 2411/30 bete1 □ [徵求] 台北市需要幫忙的人~水球或MSN
: 原推文
: 推 hsing30:這個 樓上 (攤手) = =" 11/30 21:34
: 經修改後
: 推 hsing30:這個 樓上 R.I.P = =" 11/30 21:34
: 經原推文者來信申訴
: 告知 並未有 詛咒他人的意思
: 該推文已經被修改
: 造成 該推文者的意思被扭曲 並造成他人誤會
: 依據板規
:
: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劣文,並水桶一週~永久停權》
: 6.未經同意使用他人ID發文造成他人假象者或是違反站方規定者。
: 給予 劣文刪除
: 並水桶一周處分
: 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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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算你在怎麼樣的千杯不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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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愛情,你還是會醉的!! ο▇▇╖ ╮
╬╬ ╚██ 我可以不喝酒,但是愛情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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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就是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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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T1077 ╬╩╣
m3m3ρ http://www.wretch.cc/album/vot1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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