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Wanted版主dreammoon30水桶失當
時間Sun Sep 28 04:03:13 2008
※ 引述《Ariesp (Ariesp)》之銘言:
: 扯太遠囉
: 請針對水桶的理由做決定 ok?
從頭到尾我是針對水桶理由作回覆
不過這篇..??
怎麼不見你針對 水桶的內容做回覆??
: 如果要這樣扯
: 我是不是可以說 fyyg 刪我推文,還在推文說我玷污她等等
所以是你先推文致使人家不悅
人家才會刪的
一樣 是你 〝攻擊再先〞 發文者不想因為你的攻擊
而有所爭吵
給予刪除推文
這本來就是發文者的權利
他尊重你的發言 所以刪推不改
所以 所謂的 玷污
理應是您先推文挑釁的結果
她的敘述並未有錯
也沒有惡意誹謗的意思
畢竟一件事情有因有果
你的挑釁再先是因
她的不悅刪推回應在後
: 我不能因此評斷她沒品? 造你的邏輯,那我先被攻擊了喔
從你的敘述來看
你都自己承認先挑釁了(不然人家也沒辦法刪掉你的推文阿)
: 現在是在針對水桶的理由,要扯這麼遠就扯不完了
: 還有,既然你要用其他篇文章說我反諷,為啥又在耍什麼斷章取義
: 你是不是少放一句我推完文,原波的回應
: → RuLarLar:囧... 我錯了對不起 09/27 08:49
如果人家是針對你的推文回應
就不會來申訴你的推文有攻擊的意圖了
你確定它是回應你的推文
還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
: 沒看到當事者都自認沒女人味,自認錯了嗎,你還在那拿來說嘴?
我只看到當事者因為您的推文挑釁來申訴
而你自認為別人已經認錯了
這....
真的跟事實有很大的出入
如果人家認同你的說法
那又何必來申訴呢!?
: 有沒有聽過什麼叫忠言逆耳?
: 既然你要用反諷的理由,那我也來玩呀
: 版規那一條說反諷叫人身攻擊??更何況我推文根本沒攻擊的意思
: 連人身攻擊的定義都不知道,還可以當版主?
: 請用google查一下吧,人身=人的身體, 種族 膚色 等.
人身權益
除了你所謂的實體上的身體外在之外
還包括了名譽自由 以及等其他權利
這也是法律所保障的東西
而非狹隘的單純就字面解釋
這邊所謂的人身攻擊
完整的解釋應該是: 以各種方式 妨礙他人人身的各項權利義務
GOOGLE 應該也找的到中華民國憲法
麻煩您看一下第二章的部份
今天您的言論已經妨礙到的人家的名譽權利
這就不是用所謂的言論自由可以免則
我想 從小的教育都知道
〝自由 以不妨礙他人為限〞
人家尊重您的自由
但也請您尊重他人的身名權益
: 放眼全ptt..有那一個版反諷要被水桶的? 理由一堆
: 要扯ok 呀,我再貼一個路人的推文
: 推 evoWiz:= =a 這樣也水桶? 09/27 11:05
: 反省一下吧
我不想拿別人的言論來給予自己言論免責
畢竟
話是自己說的
為什麼要靠別人來幫你負責??
所以前述相關說明
並未涉及他人的言論
而且有模糊整個焦點的情形
僅就各自相關當事人的言論作說明而已
此為最後一次說明
未來將不再對本案回覆
VOT1077 09/28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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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OT1077 來自: 122.116.105.78 (09/28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