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orucyc (Yang)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不服台中板kaorucyc水桶判決
時間Tue Oct 7 23:58:58 2025
※ 引述《YingWenTsai (小英)》之銘言:
: 申訴人:yingwentsai
: 被申訴人:kaorucyc
: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 申訴訴求:取消水桶判決
: 申訴內容:
: 在台中版討論台中的交通政策
: 被以版規5.7.1水桶+退文
: 非常不合理
: 交通政策的來源除了新聞
: 在各大社群跟政府官網都有資料
: 板主片面以張貼新聞閒聊版規
: 限制言論自由
: 非常不妥
: 寄信跟板主爭論
: 板主問A答B
: 我在原文下面推文
: 是因應板友詢問資料來源
: 請版友可以去各大入口網站搜尋相關新聞資訊
: 我的文章內容根本沒有貼新聞節錄新聞
: 圖片來源也是FB跟脆
: 請組務審視 謝謝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5.7.1 新聞文章需檢附該文章連結/出處及媒體名稱/記者姓名,文章皆不得修改、上
色及截錄部分內文。
板規本來就禁節錄部分新聞內文
申訴人於推文補充部分即為新聞部分內容
參考證02
新聞截圖及節錄部分內文違規組務也有判例
#1dS-8NMB (L_TaiwanPlaz)
之前有人為了躲避新聞7天一篇額度鑽漏洞
申訴人七天內也沒有其他篇新聞
要討論只要完整PO出新聞即可
或是不節錄部分新聞內容單純討論也是無違規
哪來的限制言論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242.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759852740.A.193.html
1F:→ kaorucyc: 補充 申訴人說要罷免 59.126.242.64 10/08 00:07
2F:→ kaorucyc: 如果節錄部分新聞判無違規 59.126.242.64 10/08 00:07
3F:→ kaorucyc: 我不用罷免 判決下來我會自行辭職 59.126.242.64 10/08 00:07
4F:推 YingWenTsai: 我七天內沒有po新聞 那就更證明我不123.240.251.105 10/08 13:24
5F:→ YingWenTsai: 是為了鑽漏洞123.240.251.105 10/08 13:24
6F:→ YingWenTsai: 再者 我的回覆是版友詢問是否造謠 新123.240.251.105 10/08 13:24
7F:→ YingWenTsai: 聞來源是有公信力123.240.251.105 10/08 13:24
8F:→ YingWenTsai: 我的截圖是google搜尋結果不是新聞畫123.240.251.105 10/08 13:25
9F:→ YingWenTsai: 面喔123.240.251.105 10/08 13:25
10F:→ YingWenTsai: 要辭職現在就可以辭職不用等結果123.240.251.105 10/08 13:25
11F:→ YingWenTsai: 整天拿不明版規水桶退文別人123.240.251.105 10/08 13:25
12F:→ YingWenTsai: 比北檢還恐怖123.240.251.105 10/08 13:26
13F:→ YingWenTsai: 慢走不送 感恩的心123.240.251.105 10/08 13:26
有人用節錄片段鑽七天一篇漏洞
不代表七日內沒PO新聞就可以只PO新聞片段
需要幫你恢復記憶嗎
你連你自己的推文都忘了啊
http://i.imgur.com/EJLiDzl.jpg
裡面的內容就是新聞片段
來源就是你圖片裡的第一個連結新聞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510030216.aspx
新光三越、大遠百假日人潮 台中警啟動行人管制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日電)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復業後,因應假日人潮,警方即日起
到10月底假日期間,在周邊針對行人實施「交通疏導管制措施」,派員在場引導行人依指
示牌面通行,呼籲民眾勿違規以免受罰。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今天表示,新光三越復業後,加上大遠百百貨公司週年慶,為
維護行人通行安全及確保交通順暢,第六分局4日起於商圈周邊重要路口對行人實施「交
通疏導管制措施」。
警方說,商圈位處交通要道,假日午後到晚間人潮聚集,行人穿越道路頻繁,已公告10月
底前假日期間,西屯區惠中路、市政北七路口,西側及北側行人穿越道禁止通行。
警方表示,將於假日尖峰時段派員在場引導行人依指示牌面通行,由市政北七路進入及離
開新光三越及大遠百行人,一律在惠中二街穿越市政北七路,再沿市政北七路南側人行道
進入及離開。
另外,行人由市政府市政公園停車場前往新光三越、大遠百,由惠中路、市政北七路路口
南側行人穿越道,直行市政北七路南側人行道到惠中二街,依燈號穿越市政北七路進入。
警方說,分局將編排員警於市政北七路、惠中路轉角,取締使用惠中路、市政北七路路口
,西側及北側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警方呼籲行人應遵守員警及義交指揮通行,提醒管制措施將持續執行,依實際執行情況滾
動檢討。(編輯:李明宗)1141003
你是那種殺人犯說殺人的不是我 是那把刀的那種邏輯嗎
google搜到的新聞內容就不是新聞算是google內容
※ 編輯: kaorucyc (59.126.242.64 臺灣), 10/09/2025 23:42:17
14F:推 YingWenTsai: 1.我的推文只有google截圖123.240.251.105 10/11 09:58
你承認你截圖了
google截圖就是新聞部分內容
那就沒有處理錯誤
15F:→ YingWenTsai: 2.圖片來源是台中市警察局 是新聞?123.240.251.105 10/11 09:59
我處理的是推文的新聞截圖部分
不是那張人行道禁止行走的圖片
16F:→ YingWenTsai: 3.說我殺人犯 你是北檢?123.240.251.105 10/11 09:59
我說你是殺人犯了嗎
你看不懂文字請再看清楚
17F:→ YingWenTsai: 小沈1500=1500萬?123.240.251.105 10/11 09:59
18F:→ YingWenTsai: 羅織罪名 文字獄迫害 恐怖統治 絕對123.240.251.105 10/11 10:00
19F:→ YingWenTsai: 罷免123.240.251.105 10/11 10:00
我只處理你違規截錄新聞部分內容部分
柯文哲案
小草自己去問北檢
然後不要在台中板討論
因為無關台中板
小心違反板規
到時又被水桶了
※ 編輯: kaorucyc (59.126.242.64 臺灣), 10/12/2025 00:21:00
20F:推 YingWenTsai: 等組務判決然後提案罷免 等著吧 獨裁123.240.251.105 10/12 21:39
21F:→ YingWenTsai: 者123.240.251.105 10/12 21:39
22F:→ kaorucyc: 判決維持板主認定的話罷免你嗎 59.126.242.64 10/13 23:50
23F:→ xc2v: 台中林浚言賣力演出 1.168.15.101 10/15 00:35
24F:→ xc2v: 下次海選甚麼時候? 1.168.15.101 10/15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