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A (必亞)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不服#1cvkxE89 (L_TaiwanPlaz)之判決
時間Sun Sep 15 22:50:26 2024
申訴人:bia
被申訴人:skyjazz
看板板名:L_TaiwanPlaz
申訴訴求:取消
#1cvkxE89 (L_TaiwanPlaz)之聲明
申訴內容:
依照本版
#1SC2YwNB (L_TaiwanPlaz)申訴流程之說明:
三、申訴流程
(1) 申訴板主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非被處分人,欲申訴板主處理板務作為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
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 板主未回應達 72 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案件不受理。
該使用者已經"兩次"都沒有與版主溝通之證明,申訴應該駁回。
小組長不應破壞申訴流程之精神,
#1cvkxE89 (L_TaiwanPlaz)應給予取消。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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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37.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726411828.A.D38.html
※ 編輯: BIA (223.141.137.183 臺灣), 09/15/2024 22:51:46
1F:→ BIA: 本文已經轉給lianpig5566/skyjazz 兩位223.141.137.183 09/15 22:52
2F:推 kaorucyc: 申訴流程11 59.126.242.64 09/15 22:54
3F:→ kaorucyc: 組務判決有疑慮應該是申訴到群組 59.126.242.64 09/15 22:54
4F:→ BIA: 我先寄給小組長 等三天回應阿223.141.137.183 09/15 22:58
5F:推 kaorucyc: 你對小組判決有異 是申訴到群組 59.126.242.64 09/15 23:01
6F:→ skyjazz: 申訴人有轉錄站內信備份 #1coXJHQE, 36.229.31.145 09/15 23:01
7F:→ kaorucyc: 不是在小組申訴 小組申訴是申訴板主 59.126.242.64 09/15 23:01
8F:→ skyjazz: 群組認為該證據文應可視為溝通信。 36.229.31.145 09/15 23:01
9F:→ skyjazz: 本案已判決完成,如仍不服判決, 36.229.31.145 09/15 23:01
10F:→ skyjazz: 請至 About_Life 提出申訴。 36.229.31.145 09/15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