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宣判] Reewalker 申訴 ilovemami 案
時間Thu Aug 29 16:46:47 2024
【裁判字號】TARB20240024
【裁判日期】民國一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裁判案由】Reewalker 申訴 Kaohsiung 板主 ilovemami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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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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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
#1cjQAn15 辦理。
二、
援引 Kaohsiung 板規
#1cIqwamo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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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聞政治
三、 新聞/政治管理辦法
政治文定義:
a.文章以涉及
政治人物、
政策/政見為主體
b.文章以評論政治言論或評論候選人(含其團隊)的提出的言論為主體
c.涉及前兩項者之新聞不再此字數限制,唯政治新聞之回文視為政治文回文
3-6 新聞涉及政治文之判定(依本板政治文之解釋為主),
單月至多兩篇,
違者
水桶處理,情節嚴重者改以
併退文處理。
(註:依3-1處刪文之新聞文不列入當日計算的新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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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判決說明:
1.
申訴人發表三篇與政治人物相關之新聞,
板主判定為新聞涉及政治文,裁定第三篇文章退文水桶。
檢視申訴人發表的三篇文章,
確實皆以涉及政治人物、政策/政見為主體,
符合 Kaohsiung 板規對政治文之判定,
而板規亦規定新聞涉及政治文之判定單月至多兩篇,
故板主裁定第三篇涉及政治文之新聞屬違規文章並無疑義,
而板主依使用者過往多次發表新聞涉及政治文紀錄裁定其違反板規屬情節嚴重行為,
裁定退文並水桶並無不當,
本案維持板主判決。
2.
群組建議板主,
往後如需要與使用者溝通時,
可以將判定原因說明得更清楚一些,
以便使用者了解板主對板規之判定標準。
本文轉知 ilovemami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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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淵無盡暗逢驚,一睨紅蓮魍道名;
絕筆猶能書鬼字,封喉亦可唱妖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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