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tanger ()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不服Keelung板主iamgaylan之判決
時間Sat Feb 10 21:33:31 2024
申訴人:hotanger
被申訴人:iamgaylan
看板板名:Keelung
申訴訴求:請依板規處置被檢舉人
申訴內容:
本人於2/4向Keelung板主檢舉lesnaree2板友違反板規3,但遭板主駁回!本人深感不解
板規3為新修訂板規,照理應該已規範的非常詳細
3.本版禁止任何對特定群體謾罵、侮辱、威脅、惡意引戰、性別騷擾、抹黑及歧視,包括
簽名檔內容亦同。
違者視情節水桶7-30天。
3-1.此規範之檢舉不限於被針對之群體。
3-2.若違規內容涉及政治,水桶天數加倍。
3-3.本條判定標準以台灣各法院判例為最優先參考。
被檢舉人明確註明林(前基隆市長林右昌)放底下瘋狗亂咬人,就是針對民進黨民代或是
林的支持者,這樣不是特定族群那什麼才是特定族群?且也有寄信給板主相關法院判例
(針對罵人瘋狗)不懂為何駁回,所以在此申訴 請小組明鑑 謝謝新年快樂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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