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way (九尾)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不服 Kaohsiung板 板主aiweisen 之判決
時間Tue Feb 22 15:34:45 2022
申訴人:eveway
被申訴人:aiweisen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訴訴求:請小組長判決
申訴內容:
案由為高雄板置底檢舉區之本人檢舉案:
推 eveway :
#1Y3q6b0j gengar080055 6-1 按上下文挑釁本人 影射
為網軍&帶風向之班長意圖引戰 (本人也確實被激怒)
其中檢舉對象與字句為:
gengar080055: 待命班的班長在線上提醒待命班XDDD太暖了
板主判決為:
未達標準 待命班看不出與網軍有什麼關係
由於判決結果與本人認知不符
便寄信詢問板主aiweisen判決未達標之原因
過程中得知板主aiweisen認為待命班該字詞不等於網軍
且不採用本人主張之檢舉字句中用"待命班"、"班長"、"線上"等字詞影射網軍之說法
並同意交由小組長判決
因此於此提起申訴
本人主張為:
高雄板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刪文、水桶、退文。
其中明確寫到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人、人身攻擊等字句
而被檢舉字句中提及之"待命班"、"班長"、"線上"等字詞
可明確連結至網路上有組織的隊伍、網路軍隊等概念
即影射本人為網軍和主導帶風向的指揮者
屬於過分影射、攻擊他人與人身攻擊之範疇
(註: 其中對象是否為本人可由上下文得知且屬於當事人檢舉之檢舉案
此兩部分應達高雄板6-1例行標準且亦未列入未達標準之理由或回信之回應
故應無爭議 )
又從板主aiweisen回信中可得知板主搜尋後知道"待命班"一詞與軍隊相關
但僅就此單詞不等於網軍之解釋
而無視其相關性與其他字詞連結之整體意涵
應非正確之判決標準
故請小組長重新判決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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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0.15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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