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yiulin (機掰客家人)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通告] [通告] 請至組務板L_TaiwanPlaz回覆多重分身問題
時間Thu May 27 23:01:21 2021
※ 引述《LBJ4 (不解釋...)》之銘言:
: 咦,我發現我有回信但似乎沒被高雄板板主轉到板上,請問是否合理?
: 1. 高雄板主詢問帳號是否同人持有- 已回覆
: 2. 詢問為什麼水桶期間還推文- 已告知原因
: 請問板務,為什麼還會被加罰呢? 設定水桶解除的期限是原板主,解除後為何不可推文
: ?
: https://i.imgur.com/4ZTGpJ5.jpg
: https://i.imgur.com/hiTXxAM.jpg
: ※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 作者: wuyiulin (機掰客家人) 看板: L_TaiwanPlaz
: : 標題: [通告] [通告] 請至組務板L_TaiwanPlaz回覆多重分身問題
: : 時間: Mon May 17 15:44:10 2021
: : ---------------------------------------------------------------------------
: : 您好:
: : 我是高雄板 wuyiulin,經檢舉為 LBJ4、ysl0927 為分身。
: : 請至組務板 #1Wd_p7oT (L_TaiwanPlaz) 回覆多重分身帳號問題。
節錄部分原站內信:
: : : 只要有一個在水桶裡面
: : : 就不能發文
: : : 水桶是判定人不是判定帳號。
: : 當初是不懂分身罰則,所以一起被水桶,這個我知道,沒問題。
: :
: : 後來ysl0927 提早解除水桶,目前是可以發文推文的。 水桶多久 是前板主判定的
: :
: 分身這件事情我上述已說明清楚
: 無論如何有任何疑慮請去組務說明
我已充分告知有任何疑慮請去組務說明
因為就知道會有點可以吵,還好我有留站內信。
你自己的沒有保護自身權利,
板主沒有任何義務在組務板幫你說明。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88.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622127684.A.BF7.html
2F:推 LBJ4: 我有請問你,還需要說明什麼,但你未告知。怎這段你又選擇 05/28 00:15
3F:→ LBJ4: 性隱藏了呢? 前板主那次是要我回信,然後他轉貼到板務, 05/28 00:15
4F:→ LBJ4: 所以我不知道還要到板上回覆,問你 已讀不回,現在說我不保 05/28 00:15
5F:→ LBJ4: 護自己權益,當一個板主 你覺得這樣說法合理嗎? 05/28 00:15
6F:→ LBJ4: 此推文完,想必你又要找個藉口補上了吧 :) 05/28 00:16
7F:→ wuyiulin: 當然合理,通告信就是通知你來組務回覆的。 05/28 00:37
8F:→ wuyiulin: 我這邊的狀況就是 有人檢舉你分身 -> 我來組務確認 05/28 00:38
9F:→ wuyiulin: 確認沒問題 我回高雄板水桶 05/28 00:38
10F:→ wuyiulin: 你既然對於自己分身沒有疑慮 那其他事情就不關我的事了 05/28 00:38
11F:→ wuyiulin: 如果你要問為什麼被砍帳號 我也不知道 請你找下砍帳號判 05/28 00:39
12F:→ wuyiulin: 決的人 05/28 00:39
13F:→ wuyiulin: 前板主是前板主,請不要一概而論。 05/28 00:40
14F:推 NKB285: 砍帳號是因為帳號多餘兩個以上違規 詳細問帳號部 05/28 06:57
15F:→ NKB285: 通告信一開始就說 請到哪個版說明情況 版主沒有義務 代替 05/28 06:57
16F:→ NKB285: 轉信 05/28 06:57
17F:→ NKB285: 為什麼a帳號解桶 b帳號還在水桶內 a不能發文 因為這樣觸犯 05/28 06:58
18F:→ NKB285: 分身條例 05/28 06:58
19F:→ simonjen: 既然點名到我了~我想我應該屬於相關當事人 05/29 12:20
21F:→ simonjen: 不實的汙衊請適可而止 05/29 12:22
22F:推 LBJ4: 沒人點名到你啊 是閱讀障礙嗎?simon 都被罷免還那麼喜歡嘴 05/30 01:02
23F:推 ks031239: 信口開河被人戳破說人閱讀障礙、嘴XD。自助餐專家唷 05/30 04:23
24F:→ ks031239: 通告信都在板上。要說幹話之前好歹也說不會被戳破的吧 05/30 04:24
25F:→ ks031239: 還是因為反正都要被砍了開無敵嗎? 05/30 04:25
26F:→ LBJ4: 我懶得把生命花在po文爭論啦,你就繼續吧 06/02 01:20
27F:→ LBJ4: 證據都在信件中了,還要硬掰,也真是不要臉 06/02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