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760725 (這肉燥飯有台灣價值)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Fw: 關於水桶
時間Thu Nov 12 12:43:55 2020
※ [本文轉錄自 ff760725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標題: Re: 關於水桶
時間: Thu Nov 12 12:30:49 2020
您好:
您有沒有心修文或者是否在修文均與判決無關,判決只看客觀數字決定是否違規,
打從一開始發文字數不足 500 字,已屬違規行為,經提醒後 寬限期明訂為 15 分鐘
,您能不能於 15 分鐘內修正與判決無關,規定就是 15 分鐘,最後判決時間也與
提醒時間相差 27 分鐘,明顯非屬 15 分鐘的邊線差異,而是近乎兩倍時間間差,
再者就算我Q了您在編輯文章也不保證等於再修正該違規文章。另外既然您是習慣
把文章打在word上應屬有明顯的字數提醒,那本次違規應屬刻意違規,非屬字數誤算
而導致,再從您的自述
"考試作文是你已經心裡有準備要去寫更多了,跟這種臨時才知道要補的狀況差異"
顯然一開始就沒有打算要遵守政治文的 500 字規定,不然怎麼會有"臨時"的狀況?
應該是都準備好了,但是不小心字數算錯以致於要修正補字。經以上內容簡要
整理如下:
1.一開始發文就字數不足 500 已經屬違規行為
2.板規 7 給予提醒後 15 分鐘的修正時間內 並未完成修正
3.於提醒後到正式退文前 27 分鐘內 也無修正
4.違規方自稱文章有留於word的習慣,應屬有明顯字數提醒,故違規行為並非屬
偶然字數計算錯誤,而是一開始就無打算遵守規定。
5.違規方自承開始就沒遵守 500 字的政治文規範的想法,以致於有臨時生不出
500 字的修正文。
基於以上幾點無法給予更多的寬限。故維持原判。
以上如有疑義歡迎再次來信。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ff760725 (這肉燥飯有台灣價值)》之銘言: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 您好:
: : 基本上發文就要參閱板規規定,但由於字數或多或少有數錯之可能,故於提醒後
: : 有 15 分鐘的寬限期,於政治文規定中第 7 點明示,而我因行政程序問題變相
: : 給於您27分鐘的改正期,並非是15分鐘補幾百字,而是 27 分鐘補 333 字,
: : 經計算 1 分鐘 大約是 12 ~ 13 字左右,再依個人經驗 考試的作文時間也大約是
: : 這樣的時間,應不屬刁難行為,故 無有更多的寬限。
: : 以上如有疑義 歡迎再次來信。
: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我個人是認為這15分鐘應該是一個讓人表示要改的期限,而且我有沒有在修文您Q一下
: 應該就能發現,既然都已經在修文了,那這處理速度是否急躁了些?要不是我有將文章
: 保留於word的習慣,這樣突然退文我這段時間的心血不就付諸東流?
: 考試作文是你已經心裡有準備要去寫更多了,跟這種臨時才知道要補的狀況差異很大
: 現在看來我們雙方都沒有共識,那就等我退文時間結束組務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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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212.242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f760725 (218.173.44.147 臺灣), 11/12/2020 12:43:55
1F:→ ff760725: 針對版主這裡的回復我再補充一下 11/12 12:46
2F:→ ff760725: 久沒在高雄版發文以至於疏於注意版規確實是我的不是,但 11/12 12:49
3F:→ ff760725: 這裡版主的說法像我事前知道版規卻無視一樣,這種倒果為 11/12 12:50
4F:→ ff760725: 因的說法我無法接受 11/12 12:50
5F:→ simonjen: 板規 1-3 規定 發文者應詳閱板規~ 11/12 13:01
6F:→ simonjen: 您既然是發文者 本來就應以詳閱板規作為基礎 11/12 13:02
7F:→ ff760725: 如果你直接退我絕對沒有任何怨言,但我都說要改了還這 11/12 13:04
8F:→ ff760725: 麼快退文是在耍誰呢? 11/12 13:04
9F:→ ff760725: 其實大不了我就10天後再提醒大家一次這件事而已 11/12 13:06
10F:→ simonjen: 依據政治文規範 7規定 有 15 分鐘寬限期 且 須提醒 11/12 13:07
11F:→ simonjen: 依規定辦事而已。 11/12 13:07
12F:→ simonjen: 我沒提醒直接退文才是真違反板規有爭議之處 11/12 13:08
13F:→ simonjen: 至於您發文內容是什麼~我不在乎~所以關於你幾天要提醒誰 11/12 13:08
14F:→ simonjen: 這點與我無關 恕不回覆 11/12 13:08
15F:→ ff760725: 我認為如經提醒還是沒反應的話準時開鍘並無不妥 11/12 13:15
16F:→ ff760725: 但在我已表示會補的前提下,還快速開鍘確有可議之處 11/12 13:16
17F:→ simonjen: 我不懂反應的定義是什麼,真的是誤觸缺字的15分鐘沒看過 11/12 13:18
18F:→ simonjen: 補不完的~ 11/12 13:18
19F:→ simonjen: 您怎麼定義反應這與板規無關,板規就是在提醒15分鐘後 11/12 13:19
20F:→ simonjen: 要完成改善 11/12 13:19
21F:→ simonjen: 以下節錄板規: 11/12 13:20
22F:→ simonjen: 政治文違規罰則及檢舉: 11/12 13:20
23F:→ simonjen: 7.經任何人推、噓文提醒後起算15分鐘內為字數違規寬限 11/12 13:20
24F:→ simonjen: 期,仍未改進者一律以1~7點處理 11/12 13:21
25F:→ ff760725: 但我已經在改進中了 11/12 13:27
26F:→ simonjen: 您只是說我會改叫做改進?請問15分鐘後是否還是字數違規 11/12 13:28
27F:→ simonjen: 如果還是字數違規 何來改進? 11/12 13:29
28F:→ ff760725: 一般人看到要改文的做法就是開始改,不會再去注意要多少 11/12 13:30
29F:→ ff760725: 時間內改完,如有時間限制應該在提醒中一併表明,我後來 11/12 13:31
30F:→ ff760725: 完成的部分遠超500字,如一開始就知道有15分鐘限制就不 11/12 13:32
31F:→ ff760725: 會這樣寫 11/12 13:32
32F:→ simonjen: 1-3 規定 發文者需詳閱板規 所以沒有不知道之說 11/12 13:32
33F:→ simonjen: 我已經給該有的時間~而且您不是說15分鐘根本來不及? 11/12 13:33
34F:→ simonjen: 又怎麼會有後面這一部分所謂的遠超過 500 字之說? 11/12 13:34
35F:→ simonjen: 更何況我真的離我說倒退文時間 是 27 分鐘 並不是只有 11/12 13:34
36F:→ simonjen: 15 分鐘一到 火速退文 11/12 13:34
37F:→ ff760725: 再講下去也只是無限跳針而已,就做個結吧,我承認自己沒 11/12 13:36
38F:→ ff760725: 注意版規確有其不是,但simonjen版主的處理也有略顯急躁 11/12 13:36
39F:→ ff760725: 之處,剩下就靜待組務判決吧,我不會再回推了 11/12 13:37
※ 編輯: ff760725 (218.173.44.147 臺灣), 11/12/2020 13:37:25
40F:→ simonjen: 我想我應該是有針對您的點回答,不知道所謂跳針何意 11/12 13:40
41F:→ simonjen: 另外您這篇也違反了檢舉板板規 11/12 13:40
42F:→ simonjen: 是申訴板(前面檢舉板打錯) 11/12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