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20 (透可520)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公告] camry2006 水桶兩週
時間Tue Jun 2 18:51:12 2015
推文並不視為"溝通信件紀錄",可參考
#1KNl9c_u (L_TaiwanPlaz)判例,
判例內文為參考群組長的說明:
● 6943 m 7/07 GeminiMan □ [公告] 水桶名單
┌─────────────────────────────────────┐
│ 文章代碼(AID):
#1JkcQurP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04724920.A.D5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7 Ptt幣 │
└─────────────────────────────────────┘
然小組的組規第四條已清楚寫明「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
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使用者 rocfrank 於 GossipPicket 板與板主群的推文,並不視為
組務申訴程序的正式文件。
查本案
#1LQcePkA (L_TaiwanPlaz),
板主 gggping 已於 4/13 作出判決,
1F:→ gggping : 未達6-1標準04/13 21:53
使用者若不服,應於板主判決後進行溝通,
而非以
判決前之檢舉信稱為
「溝通信件」,
經板主 gggping 證實
#1LQcePkA (L_TaiwanPlaz),
2F:→ gggping: 4/11申訴人來信後,本人未立即回信,於4/13回覆於置底05/31 10:41
3F:→ gggping: 未達標準後,申訴人未再來信溝通,但是否視為未溝通,請05/31 10:42
4F:→ gggping: 小組長判定05/31 10:42
使用者 camry2006 於板主 gggping 4/13 判決後,未以信件溝通,
而逕行申訴,依據組規 3-1 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05/14/2015 00:12:34 talk520 暫停
camry2006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組務板板規8、9。
06/02/2015 18:54:57 talk520 解除
camry2006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11 天)
理由: 合併執行。
06/02/2015 18:56:28 talk520 暫停
camry2006 發言,期限為 25 天
理由: 組務板板規8、9,組規3-1,合併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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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5.8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433242276.A.05E.html
※ 編輯: talk520 (1.34.15.88), 06/02/2015 18: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