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20 (透可520)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TaichungBun 板板主
時間Fri Apr 3 17:55:22 2015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訴流程
(1) 申訴板主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非被處分人,欲申訴板主處理板務作為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
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兩週。
缺 板主處分公告。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逾期則終止審理。
※ 引述《tulian (梧寤一如)》之銘言:
: 申訴人: tulian
: 被申訴人: NKB285
: 看板板名: TaichungBun
: 申訴訴求: 不合理退文/禁言 請求解除
: 申訴內容:
: 本人 tulian 於 3/20 下午確認板規後 po 交易文一篇,
: 隨即被板主退文+禁言。我再確認板規後無發現違反板規處,
: 於是寄信向板主 NKB285 溝通,板主回覆我為「手誤,稍後修改」。
: 我並在板主將我解除禁言後,將原本文章重 po 。
: 今天早上卻又收到板主退文+禁言通知,
: 而我還是沒看出我的文章哪裡違反板規,所以申訴。
: *因我一開始私信與板主溝通,板主回覆為手誤,
: 而我確實也解除了禁言,我因而相信我的文章沒有違反板規才再重po。
: 所以若我文章確有違反板規之處,我也希望將我第二篇退文取消。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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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KB285: 本段無水桶公告 因為在發表水桶公告前 就來信申訴取消 04/06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