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bet ()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證據] ShuangHe 板主 KUNI0202 退文之判決 (信件
時間Tue Mar 24 11:33:34 2015
※ [本文轉錄自 sorbet 信箱]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標題: Re: 退回文章( )[商業] 德國NACHTMANN 水晶玻璃杯.酒杯
時間: Tue Mar 24 08:31:41 2015
※ 引述《sorbet ()》之銘言:
: ※ 引述《KUNI0202 (藐視王法)》之銘言:
: : 不可能只以天算的,
: : 假設板規改成隔天才能發文,
: : 那十一日晚間十一點發文,
: : 是否一小時後就能發文?根本不行。
: 你好,如果沒有特別註明24小時內只能發一篇,
: 個人不覺得舉例的情況不行耶。
: 有板規寫:是以PO文日期來判斷 並非一定要隔24小時以上。
: 已跟您討論過無效,
: 請讓我向小組長申訴處理。謝謝。
板規是說七天內不得發文,沒說以日期來判斷。
另外依據板規6-3,雙和板主群對本板規保留有解釋權的唷,
若還不願意接受,那您的確有權去組務申訴。
: : 我的S記號相信你有看到,所以你才修正註冊位置,
: : 但板規不是拿來遊走在邊緣的,
: : 商業文板規目的就是要侷限過度商業文的發展,
: : 您若不信可以試試在Food板內在期限內重複發廣宣文,
: : 板主一定直接水桶。
: : 這一次只有劣退,你還有辦法自行消除,
: : 下一次發文前請注意時效,別發得這麼緊繃,
: : 否則累犯就是水桶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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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orbet (220.135.163.144), 03/24/2015 11: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