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bet ()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證據] ShuangHe 板主 KUNI0202 退文之判決 (信件
時間Tue Mar 24 11:31:25 2015
※ [本文轉錄自 sorbet 信箱]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標題: Re: 退回文章( )[商業] 德國NACHTMANN 水晶玻璃杯.酒杯
時間: Tue Mar 24 08:13:50 2015
※ 引述《sorbet ()》之銘言:
: 你好,雙和板之前板主的算法,跟其他幾個板的算法,
: 都是以天數計,不會特別計算到小時。
: 例如16.17.18.19.20.21.22,這樣算七天內。
: 板規沒有改過,不懂為何計算方式會不同。
: 如果其他板有計算到小時的,
: 印象中都是一天內,例如限制24小時內不得重複發文,而且有明白寫出以小時計算。
: 如果其他板有長天數也這樣規定的,可不可以告訴我是哪個板呢?
: 謝謝。
不可能只以天算的,
假設板規改成隔天才能發文,
那十一日晚間十一點發文,
是否一小時後就能發文?根本不行。
我的S記號相信你有看到,所以你才修正註冊位置,
但板規不是拿來遊走在邊緣的,
商業文板規目的就是要侷限過度商業文的發展,
您若不信可以試試在Food板內在期限內重複發廣宣文,
板主一定直接水桶。
這一次只有劣退,你還有辦法自行消除,
下一次發文前請注意時效,別發得這麼緊繃,
否則累犯就是水桶了唷。
: ※ 引述《KUNI0202 (藐視王法)》之銘言:
: : 還未完全滿七天,差了約兩小時左右:
: : 作者: sorbet () 看板: ShuangHe
: : 標題: [商業] 德國NACHTMANN 水晶玻璃杯.酒杯
: : 時間: Mon Mar 16 22:26:42 2015
: : 作者: sorbet () 看板: ShuangHe
: : 標題: [商業] 德國NACHTMANN 水晶玻璃杯.酒杯
: : 時間: Mon Mar 23 20:31:06 2015
: : 也就是按滿七天規則來看,第二次發文並非在第七天,
: : 而是第八天,也就是16+8=24號才能發。
: : 我是從鬆,而非從嚴,你不需要隔天,
: : 只需23號22:27之後發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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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orbet (220.135.163.144), 03/24/2015 1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