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n182 (空腰八二)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檢舉] ontherun3325 申訴程序不符
時間Sat Mar 14 02:16:54 2015
檢舉人:coon182
被檢舉人:ontherun3325
英文板名:L_TaiwanPlaz
檢舉訴求:ontherun3325程序不符,未附上溝通信件,請水桶一周
檢舉內容:
經使用搜尋功能查詢
【板主:talk520】 台灣遊園地組務板 系列《L_TaiwanPlaz》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2
● 1
1 3/06 ontherun3325 □ [申訴] 台南板板主水桶的標準
被檢舉人僅有申訴文一篇文章
並未附上與台南板板主互相溝通之信件
根據組規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請水桶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72.5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426270619.A.D02.html
※ 編輯: coon182 (114.34.72.55), 03/14/2015 02:17:25
1F:推 talk520: 本案須由板主證實。 03/31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