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no (滴諾)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LinKou 板 myown 怠惰職責
時間Tue Jan 27 22:33:25 2015
申訴人:Dino
被申訴人:myown
看板板名:LinKou
申訴訴求:1.2013/12/21以後,未附上心得之新聞,須按照其制定的板規,全數刪除。
2.刪除本人林口男嬰窒息的新聞,需貼還在林口板,因為有附上心得。
3.文章代碼(AID):
#1KeCppmY (LinKou)
需針對這篇公告,在林口板向本人道歉、撤回警告。
本人並無鬧板之情事。
4.林口板板主myown記警告乙次,因為其執法不當。
本人發佈的新聞男嬰窒息有附上心得,其他人貼新聞很多都沒附心得。
5.myown警告一次。
申訴內容:警告一次部分:林口板板主myown,自己訂定林口板板,新聞必須附上心得
卻選擇性執法,許多未附上感想的新聞都沒有刪除,明顯
違法瀆職。再加上本人的男嬰窒息有感想,myown卻違反自己
所制定的規定刪除。綜合以上兩點,應記myown警告一次。
˙ 可自行調整標題為[食記]、[遊記]、
[新聞]
˙ 每日上限兩篇,第三篇起刪文,第四篇起劣文處理
˙ 請充實內容並附註感想,未附註感想者視為洗文,一律刪文不通知
˙ 初犯警告一次,二犯水桶七日
貼還文章部分:本人男嬰窒息新聞,完全符合Linkou板規,卻遭林口版刪除。
理應貼還文章至林口板。
公開道歉部分:本人並未在Linkou板鬧板,myown卻公開指稱本人鬧板,卻又
拿不出證據,明顯違法失職,理應向本人在林口板公開道歉。
溝通信件已經補上,林口板板主myown完全不回信。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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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no (203.73.245.206), 04/04/2015 23:24:19
※ Dino: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5/12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