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no (滴諾)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LinKou 板 myown 裁量濫用
時間Fri Jan 9 21:21:41 2015
申訴人:Dino
被申訴人:myown
看板板名:LinKou
申訴訴求:解職或是警告一次
申訴內容:1.LinKou板板主myown,於文章代碼(AID):
#1KaIGWPR (LinKou)
公告標題明顯違法,聲稱本人鬧板,卻無在公告內文舉出鬧板具體事證。
僅舉例三篇新聞,即在公告標題、內文當中,誣蔑本人鬧板。
張貼新聞=鬧板?這一點恕本人無法接受,照myown的公告,
今後在林口板張貼新聞的人,都是鬧板,應該通通抓起來水桶+送移送站務。
2.LinKou板板主myown,未依照其自己訂的置底板規,
自己不照自己訂的板規行事,明顯違法失職。
文章代碼(AID):
#1Iil07Gm (LinKou)
本人已經用信件和myown先溝通過,先詢問是使用其自訂的林口板板規、
哪一條做出劣退的判決?
沒想到myown含糊其辭,也不說出我到底是違反林口板板規第幾項?
請小組長看我先前轉貼在組務板的信件,即可知道myown不按板規行事。
我有函信詢問myown,到底是根據LinKou板哪條板規,劣退我文?
但是myown不予理會,也不回答。
身為板主所做的判決,不依照自訂的板規,卻依照其個人自由心證,
無視於自己親手訂的板規,目無板規違法亂紀,這種行為哪能稱得上
身為管理者應有的行為?
另外,myown沒依照自己訂的板規,沒有刪除沒附心得文的新聞,
隨便舉例如下:
文章代碼(AID):
#1JPSd07A (LinKou)
文章代碼(AID):
#1JcgpZiQ (LinKou)
文章代碼(AID):
#1JEvVY-2 (LinKou)
3.本人張貼的[新聞] 林口傳出男嬰疑趴睡窒息死亡
有附上心得,卻被myown刪除,明顯違反其自己自訂的板規,
自己不照自己訂的板規行事,明顯違法失職。
溝通紀錄就已經在先前轉錄到組務板,talk520也判決myown要撤回劣文。
代表myown明顯違反自己訂的板規。
綜合以上三點,違法瀆職的林口板板主myown,理應解職或是警告一次。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201.63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420809704.A.748.html
※ 編輯: Dino (203.73.245.72), 01/16/2015 22:30:42
※ Dino: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5/12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