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mj110 (小孟)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台中版主未依版規執行版務
時間Fri Dec 26 23:53:46 2014
申訴人:redmj110
被申訴人:Andy5438、NKB285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訴訴求:請台中版主群依版規執行版務,
關於擴大解釋版規部分請小組長予以糾正與懲處。
申訴內容:
依台中版規
2.2.12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引戰、嘲諷、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任何人皆可檢舉。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含黨工、領__百(數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種文字暗指他人為某政黨工作人員者
其餘針對部份網路用語,只要符合引戰相關條件並經提起檢舉或板主認定
皆照板規處分,不接受這是句"PTT名言"之類解釋。
前版主youngpool曾發文公告說明:
引戰文標準公告:
近日討論各重大政策的文章數量遽增,文章及推文內容出現大量不同的聲音,
有些聲音可能比較激烈,造成多數使用者感受到不舒服,
並影響了學術論壇的文章性質,變成單純的爭吵文、引戰文,
故以此文作為公告,新增下列標準,自公告後生效。
新增引戰標準:
凡發、推文提及
黨工
領__百(數字也算)
蛆蛆
吱吱
以各種文字暗指他人為某政黨工作人員者
一律以2.2.12引戰處理,同時違反2.2.13者將合併計算
因2.2.12及2.2.13遭禁言者,申訴一律來信告知板主後自行至組務申訴
現任台中版主群Andy5438、NKB285不但未依版規執行版務,
更公告擴大解釋版規,
Andy5438於 #1Ka36r5W (TaichungBun):
四、
阿你就被水桶
又沒得推文或發文
人家罵推文的或發文的黨工
你要自己覺得自己是黨工
怪我囉
NKB285於 #1KbNSMIu (TaichungBun):
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
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判定
1 對象為國民黨 黨工讀生 請檢舉人提供國民黨薪資證明 即可受理
2 對象為國民黨 黨工讀生 請檢舉人提供國民黨薪資證明 即可受理
3 文章敘述 無罪 並非指人
4 文章敘述 無罪 並非指人
5 對象為胡自強工讀生 請檢舉人提供胡自強競選總部薪資證明 即可受理
6 對象為國民黨 黨工讀生 請檢舉人提供國民黨薪資證明 即可受理
7 對象為國民黨 黨員 請檢舉人提供國民黨證 即可受理
兩位版主各發兩篇公告來擴大解釋版規2.2.12之附註內容,
完全違背原立意(提及、暗指=違規)
另Andy5438版主曾針對
"提及"黨工等字眼之版友水桶,
其做法與公告之說法完全不一致,
本人亦曾於組務版舉證Andy5438版主判罰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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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UKiwq2 (L_TaiwanPlaz) [ptt.cc] [申訴] 台中版主Andy5438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417235258.A.D0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台中版主群於台中版恣意妄為、
不但屢次判罰不公、雙重標準、甚至濫用公告擴大解釋版規,
請小組長予以適當糾正及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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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89.119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419609230.A.F84.html
※ 編輯: redmj110 (61.224.89.119), 12/26/2014 23: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