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amwater (slamwater)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請] Changhua版版主Honorguard06罷免案宣判
時間Fri Dec 19 02:14:16 2014
申請事項:
申請內容:
1.依據組務規定,於48小時內提出申請。
6>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
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不得提出申請。未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者,三個月
內不得提出罷免連署。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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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WA5yDz (LifeRecallBM) [ptt.cc] [罷免板主] ChangHua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ifeRecallBM/M.1417716092.A.37D.html │
│ 投票限制(需先滿足發文限制): 登入次數 250 次以上 │
└─────────────────────────────────────┘
連署罷免案已經結束,請小組長宣判罷免結果並依照罷免結果處置。
3.以下轉錄連署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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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55.118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TaiwanPlaz/M.1418926460.A.1D3.html
※ 編輯: slamwater (111.253.55.118), 12/19/2014 02: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