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own (買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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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LinKou板板主myown未依照板規判處劣退
時間Wed Dec 17 20:07:14 2014
我覺得你還蠻好笑的
故意忽略我後來回信給你的原因
繼續跳針 那我就來這裡好好回你
※ 引述《Dino (唬爛諾)》之銘言:
: 申訴人:Dino
: 被申訴人:myown
: 看板板名:LinKou
: 申訴訴求:未依照板規,擅自劣文劣退
: 申訴內容:˙ 可自行調整標題為[食記]、[遊記]、[新聞]
: ˙ 每日上限兩篇,第三篇起刪文,第四篇起劣文處理
: 林口板板規明文規定,張貼新聞上限是每日兩篇
: 我在林口板只有三篇,而且是每天只有一篇,符合林口板板規
: ˙ 請充實內容並附註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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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附註感想???!! 你有???!!!
推文推一下"對阿" "我也這麼認為" "哈哈,對唷" 就可以當作感想了???
隨便附和一下就想蒙混過關 沒這麼容易
: 兩篇是林口就業的相關新聞,一篇是男嬰窒息死亡的新聞。
: 因為和林口就業有關,所以是可以幫助林口人找到,在林口當地的工作
: 然後男嬰死掉,是希望林口人要小心,畢竟住在附近,難免會感傷。
這是什麼理由阿 要給林口人找當地工作 妳怎麼不貼1111人力銀行的網址??
男嬰死掉貼了篇新聞 還是過期五天的
你怎麼不乾脆貼到媽媽板提醒全國媽媽不要粗心大意??
: 為了要讓新聞比較好閱讀,特別幫助板友,上色處理。
: 感想的話也有附註,也有在文章推文內討論,也算是有附註感想。
: 所以完全符合林口板的規定。
: 麻煩小組長
不要以為多了上色 就可以掩蓋你到處po文章養帳號的事實
你不符合林口版的規定在於
1. 我認定你的新聞頂多出現"林口"兩個字 沒有與林口強大相關 且與板友權益相關
此點已與總則相牴觸
2. [閒聊] 文的定義(包含新聞),數量受管控,內容也一樣受管控(不要自動忽略)
3. 養帳號的定義讓站長判決,我不用多費唇舌。你也不用大費周章兩邊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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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yown: 言盡於此。慢走不送。 12/17 20:08
※ 編輯: myown (223.137.198.18), 12/17/2014 2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