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zu ()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與Horguard06之溝通信件15
時間Sat Nov 22 00:07:23 2014
※ [本文轉錄自 Taizu 信箱]
作者: Taizu ()
標題: Re: 退回文章(Honor/不當使用板務文1M+退 <Taizu>)Re: [板務] 想請
時間: Wed Oct 22 08:56:51 2014
※ 引述《Honorguard06 (震撼視界)》之銘言:
: 不上訴到小組長是你放棄自身權利
: 我也沒什麼好閃躲的呀
: 可是那麼久了我根本不記得
你根本不記得???
: 咄咄逼人對你有什麼好處?要咄咄逼人何不早點來說
現在就是針對你當版主適不適任再做討論
哪裡咄咄逼人???
: 時空早已變遷去講這種往事再要別人不要閃躲
: 你說你不能接受,我又如何能接受?
我不接受的是無理的水桶
你不用拿邏輯不成立的事來類比
罪犯犯罪過6個月就可以說<時空變遷>所以不關他事嗎?
: 下一次換翻一個一年前的CASE我不就還要回去翻箱倒櫃找舊文章
: Sir,您也行行好別太誇張了
這樣就是說別人不可以就你當版主這段時間的作為來發表意見囉
你這樣剛好坐實M大說你當彰化版版主跟黃帝一樣
你敢不敢把我們的對話公開大家評理?
: ※ 引述《Taizu ()》之銘言:
: : 那你要不要跟立法委員建議修刑法
: : 這樣只要犯罪當下沒被追究,過一個月就沒事了
: : 我4月份這件,有給小組長嗎
: : 你不用一直以<當時沒追究>來閃避現在對你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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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Taizu (101.8.253.27), 11/22/2014 0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