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veme520 ()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TaichungBun水桶劣文判決
時間Wed Jan 29 07:08:57 2014
申訴人:giveme520
被申訴人:gun5566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劣文
申訴內容:再發文前的確還有看到7天內可發交易文,隔天
如下列台中版文章
#1IvuBMOk所示(已徵得原文轉錄)
原始布告上有7天內可發交易文,
而版主也推文 gun5566: 發文注意事項已調整,感謝告知
可見條文並沒有清楚規範且急促上路沒有宣導寬限期應先予以警告,
版主也因此又修改 造成一堆版友水桶37天?加劣文
水桶少天數尚可接受,無法接受劣文,劣文造成使用他版不方便。
請幫忙做決正確判決。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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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110.98
1F:→ weedyc:三之(1) 01/29 13:48
2F:→ giveme520:?? 01/29 14:21
3F:→ giveme520:指文件不夠嗎?晚點再補上手機似乎無法轉 01/29 14:30
4F:→ weedyc:請將違規原文轉錄至組務板 01/29 17:14
5F:→ giveme520:請問組物板名?原文被刪轉信嗎?其他信件需要嗎? 01/29 18:54
6F:→ giveme520:L_PTTAvenue 找到了 好像要全部轉過去? 01/29 19:57
7F:→ giveme520:要再打一次申訴的文章嗎?? 01/29 19:59
8F:→ giveme520:差點搞笑 轉進來了 如果信件刪除的話怎辦 原文都被刪了 01/29 20:07
9F:→ weedyc:信件刪除的話,就請板主協助轉錄而已。:) 01/29 23:40
10F:→ giveme520:所以這樣已經OK了嗎 ? 01/30 00:05
11F:→ weedyc:請板主協助轉錄 2014/01/26 21:12:13 時適用的板規版本 01/31 02:13
12F:→ giveme520:已寄信給版主 尚未回覆 02/01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