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72929 (小明)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檢舉] 高雄板板主camry2006
時間Wed Jul 10 20:40:02 2013
檢舉高雄板板主camry2006
要求刪除推文,明顯違反版規。
1F:→ camry2006 :違規推文 請原PO協助使用大E刪除 謝謝07/05 00:05
版規 2-4.12禁止未經同意之刪除他人推文行為
推文屬推文者之所有權,發文者不具主動刪除他人推文之權力
除經推文者同意,方可代為刪除之 違者警告。
版規規範推文如果違規,將面臨懲處,
但版規並沒有說能刪除推文,
反而版規還保障推文的所有權,
除經推文者同意才能刪除。
違者警告。
版主如果違規是否也要接受警告呢?
在與版主溝通的過程中,版主親口說出
不合法的推文,礙於站方制度,板主只好請原PO代為刪除,
這代表刪除推文於法無據,而且還明顯違反版規,
版規規定,發文者不具主動刪除他人推文之權力,
如果是不合法的推文,依照版規,是能懲處推文者,
但是推文依然是沒有人有權利刪除的,
版主的權限也只能對推文者進行懲處,
所以,版主違規無誤。
版主的違法之處在於版規只將不合法的推文給予處罰,
並沒有准許有刪除推文的權力。推文的不合法,有版規去處罰,
不合法的推文也只能水桶,
但是刪除推文,就已經違法了。
重點是刪除推文,
我現在只想知道,身為版主,
刪除推文這樣違法的行為,
該怎麼處理?
跟版主溝通後,版主說:不用再來信闡述能不能刪
此事無需再議。所以沒有48小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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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2.161
2F:→ camry2006:違規的推文形同違規的文章 07/12 07:59
3F:→ camry2006:既已判定違規 那為何違規還能留在板面上 07/12 07:59
4F:→ camry2006:站方的制度 推文只有該文作者可刪 07/12 08:00
5F:→ camry2006:板主只能請該文作者刪除被判定的違規推文 07/12 08:01
6F:→ camry2006:尤其該推文還是板規明列需劣退的買賣文 07/12 08:03
7F:→ camry2006:不刪除該推文 放著讓其他人知道你有東西要出售? 07/12 08:04
8F:→ camry2006:要談"所有權" 請先確定那推文是否合法 07/12 08:05
9F:→ mini72929:不管合不合法,推文是受版規保護的,不能刪除~ 07/12 20:43
10F:→ mini72929:這項版規也是因為您才訂定的,不合法的推文只能水桶 07/12 20:44
11F:→ mini72929:不能刪除的,請不要玩文字遊戲。 07/12 20:44
12F:→ mini72929:請版主再回去看一下高雄版規,推文該文作者也不能刪 07/12 20:45
13F:→ mini72929:你忘了您之前被刪推文所以後來制定出來的版規條例嗎? 07/12 20:46
14F:→ mini72929:那是推文,不是買賣文,買賣文會占據高雄版面,推文不會 07/12 20:58
15F:→ mini72929:請不要在文字上做琢磨,高雄版規是禁止刪推文的 07/12 20:59
16F:→ mini72929:您認定的不合法也被水桶了,違規水桶並不代表您能刪推文 07/12 21:00
17F:→ mini72929:就像闖紅燈會開單罰錢,酒駕還會加上公共危險罪, 07/12 21:00
18F:→ mini72929:但是不能紅燈壓線就開單罰款又判公共危險罪吧 07/12 21:02
19F:→ camry2006:不能刪他人推文是基於著作權 07/14 01:09
20F:→ camry2006:你在我家牆上貼廣告被罰 還要來跟我爭所有權是你的? 07/14 01:11
21F:→ camry2006:明明就是違法在先 還要爭那廣告單是你的 我不能撕 07/14 01:12
22F:→ camry2006:某人在高雄板無理由惡意亂刪我的推文 07/14 01:16
23F:→ camry2006:之後才在扯推文無高雄點 他有理由可刪除 07/14 01:17
24F:→ camry2006:那是否以後推文提起無關高雄 原PO就能逕行刪除? 07/14 01:18
25F:→ camry2006:你的推文就是買賣文 規定上就只能存在置底區 07/14 01:22
26F:→ camry2006:不刪除那違規推文 就會持續佔用在板面上 07/14 01:22
27F:→ camry2006:不能為了你一個違規推文 刪除那整篇文及底下所有推文 07/14 01:24
28F:→ camry2006:更何況那篇文以後還有人會看 07/14 01:24
29F:→ camry2006:不刪那推文 以後的人看到 還能順便知道你有在賣東西? 07/14 01:26
30F:→ camry2006:不合法的推文 就別來談你什麼所有權 本末倒置 07/14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