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dog0731 (阿優)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kaohsiung版主camry2006處分不當
時間Wed Dec 12 14:47:24 2012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yes
==============================================================================
申訴人:lovedog0731
被 告:kaohsiung camry2006
請 求:撤回水桶;解釋板規2-4.1與現行法律優先權
理 由:camry2006版主於最後回覆中,本人仍無法服從此次處分,原因如下:
1.無視版主公告:
本人雖使用迷你兔標題,但討論內容與woofun討論內容大不相同
雖"無須",但並無惡意使用迷你兔討論
2.修文"噓文並不會證明你的愛心":
此為客觀事實,不應作為惡意鬧板&引起爭端之理由
3.板規2-4.13:
看板秩序造成威脅一由,本人發文依照格式發文
且之後其餘板友回文皆以理性方式回文,且本人推文也無負面情緒。
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一由,此文並未造成任何版友使用上之不便
亦無任何辱罵,本人所有發言皆無過度情緒化言論。
4.camry2006版主於最後回覆文中提及
引起更多版友之不滿 依板規2-4.1視為惡意鬧板&引起爭端
以板友不滿作為板規2-4.1之參考
餵食流浪狗在高雄屬於合法行為,版眾以噓文方式理性表示個人意見
建議版主將中華民國法律作為板規2-4.1之參考,以示公正。
舉 證:
(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9.12.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