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er8467 (阿姵 =皿=)
站內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Kaohsiung高雄板 camry2006不當判決
時間Tue Nov 27 21:48:02 2012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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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suner8467
被 告:Kaohsiung高雄板 camry2006
請 求:退回劣文處分 解除永久水桶
理 由:
本人在高雄板9/3 9/12 10/11 10/17 10/31皆有徵求練習對象之徵求文
並且在文中皆避免廣告嫌疑 修改前並沒有附上地址店名
可是在11/1有篇明顯接受免費服務且PO出店名 地址 電話的徵求文
camry2006完全沒有處理之意
造成本人對板規釋義混淆
所以將之前徵求文加上練習地點
卻被批評為惡意修文廣告
進而無理的全數劣退並永久水桶
經過跟camry2006站內信溝通後
camry2006之後寄給我的申訴信中
這篇不在至底公告文 但是延伸解釋的舊公告文 [公告] 嚴禁商業宣傳行為徵求等文章
確確實實顯露出對本人文章處理之不公正
舉證:
本文附上 高雄板規2-3 廣告文管理辦法
將轉錄 公告文章 站內信 水球 本人徵求文修文前後
及違規卻並沒有處理之文章
轉錄附件裡 其中一件含有個資 請指示如何避免個資洩漏並附上
第一次申訴 如有不當之處 煩請給予指教
請小組長明察 麻煩了
● 2-3 廣告文 ● 2.管理辦法 ● 高雄板板規
2-3 廣告文管理辦法
2-3.0 高雄板禁止任何涉及金錢交易, 廣告/宣傳/推銷之文章
a.有特殊需求者, 可
先行站內信給板主
板主評估同意後始可發表
b.活動本身
免費者不受此限, 可逕行發表
禁:免費試聽、試用、體驗等有後續付費性行為課程之廣告文
2-3.1 商家宣傳
禁:店家假徵求試吃活動、真宣傳要求寫食記
禁:店家假贈送,真要求上門的顧客再做其它消費行為
禁:因店家提供禮物或招待後回板上寫之食記、心得文
禁:假揪團、玩樂,實為店家促銷宣傳活動
2-3.2 個人宣傳
禁:徵求網友投票、衝點閱率人氣、FB要加好友或按讚等…
2-3.3 罰責
以上違者
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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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11.233
1F:推 VOT1077:已去信請版主群說明 請靜候 謝謝 12/01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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