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宣判] KouChouChing申訴 kelvin521019案(10/27)
時間Thu Nov 15 02:37:12 2012
【裁判字號】TW2012005
【裁判日期】2012/11/15
【裁判案由】
申訴事由:
申訴人KouChouChing 於台中版 發布一新聞文章,經版主kelvin521019
認定其內容為議員之相關質詢文章 且該新聞內容主要為台南之時事
與台中版無關,故版主將該文依據版規 Ⅱ-13 給予劣退並水桶處分
申訴人認為該文並未違反版規
故提起本申訴
申訴訴求:退回劣文處分 解除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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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判文:請發回版主群重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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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判文:
1.查台中版版規有關政治新聞之相關條文如下
6.[新聞]
.新聞需檢附文章連結/出處。
每個使用者
三天限定一篇
且提高發新聞及資訊使用者的限制
(上站100,發文10篇以上)
違者水桶一日。
註:新聞文規定細項 (2012/02/09 公告)
原則上
暫行的修定如下 ……
在政治新聞之中擅自加入個人評論 →引用
Ⅱ-13政治文規則
(含 文字變色.或加上底色)
回覆政治新聞 →引用
Ⅱ-13政治文規則
Ⅱ、發表文章相關規範
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傳文
(唯可討論關於大台中地區的政策議題,但討論內容勿帶有政治色彩)
-以上劣退,水桶兩週
2.
從第1點 版規第6條 有關新聞之規定細項內 已完整說明
在 政治新聞 中擅自加入個人評論 及 回覆政治新聞文章
才須依據版規Ⅱ-13政治文規則
若僅為政治新聞 應為版規允許發布之文章
3.檢視申訴人提供之被處分文章
#1GYzF5X4 (L_TaiwanPlaz)
無論其內容 或是 推文部分
皆未見 申訴人有任何對於該新聞之心得發言
故 就該文內容來看 的確僅為 政治新聞
且帶有連結
且該新聞內容 確有涉及 台中市部分議員之言論
非 無關台中市之人事相關新聞
4.根據版主回應
1F:→ kelvin521019:另一個點則是藍綠的對立問題 11/02 09:41
2F:→ kelvin521019:而我是以會造成藍綠對立這個原因 判為政治文11/02 09:42
但 既然版規有規定允許政治新聞
依照台灣現有之政治環境 就有可能造成藍綠對立之推文言論
故不應以藍綠對立為由 來作為政治文章判斷
若擔心因為相關推文爭論 有影響版面秩序之可能
則應以其他更適當之程序 例如:鎖文 等
來維持版面秩序
或對於版規有關政治新聞之部分條文 做修訂調整
5.既然版規已經有規範允許發布政治新聞
且僅規範特定發文行為(內含個人心得、回覆) 不得於發布政治新聞文章時 出現
故版主對於申訴人所發布 該政治新聞文章 認定有違反 政治文 相關版規
明顯有過當之情形
縱使推文有其他人之意見 但根據文章內容
依然屬於合乎版規規範之範圍
故此案 發回請版主或版主群重新審理
以上
台灣遊園地 代理小組長 VOT1077 2012/11/15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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