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llan ( )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高雄板ufotime無理刪文
時間Tue Oct 2 23:37:27 2012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yes
==============================================================================
申訴人:samallan
被 告:ufotime
請 求:將本人被刪除文章寄回本人信箱
對恣意刪除本人文章一事道歉
理 由:
本人於2012/10/02 11時於高雄板發表
"[板務] ufotime擔任板主之不信任案"一文
遭ufotime以"與高雄板無關"為由刪除
並隨後發表公告
#1GQmIYcF (Kaohsiung)
18194 ! 10/02 ufotime □ [公告] samallan 請至組務板發文
該文章中僅以無高雄點為由刪除本人文章
而無視高雄板板規3-4
"3-4 板務討論文章請使用[板務]標籤,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 無法提供充分理由者,可透過板主信箱,由受信板主決定是否受理"
本人認為板主之適任與否與高雄板關係重大
且並非不能發文討論之議題,ufotime板主刪文之處分為不合法
因該文章顯然已拒絕溝通,並明示同意本人逕行至組務板提起申訴
故本人依程序提起權利救濟
舉 證:
高雄板現行板規3-4全文如下
3-4 板務討論文章請使用[板務]標籤,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無法提供充分理由者,可透過板主信箱,由受信板主決定是否受理
3-4.1 [板務]標籤下所有文字務請理性討論,
有違反2-4.1情形者罰責加倍。
3-4.2 公告文一律禁止回文,但不限制推噓文。
3-4.3 若對判決不滿
請去信原為判決之板主要求再議,
若對再議結果不服或48小時後未得結果(遇板主請假則以其收假時起算)
請至 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 申訴。
附件一、ufotime 所發表,[公告] samallan 請至組務板發文
將於本文提交後進行轉錄
附件二、samallan所發表,[板務] ufotime擔任板主之不信任案
請高雄板板主代為自資源回收桶中轉錄至組務板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70.44
※ ufotime: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10/04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