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作者vi000246 (FireCarb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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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申訴] 高雄板板規釋疑
時間Thu Sep 27 00:41:01 2012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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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你的ID)
vi000246
被 告:
(看板英文板名+申訴板主ID)
kaohsiung 板板主 camry2006
請 求:
(希望判決結果為何?)
取消水桶處份
理 由:
(您認為板主裁量有所不當之處)
經過兩次溝通 我認為板主言語有矛盾之處
以下是我觸犯的高雄板板規
1.2b 經查明有營利行為者,逕行水桶。
營利之定義為買賣行為旨於謀求其利益
包含低買高賣、收取傭金、自產自銷、贈品轉賣、收取代買費服務費等
。
自產自銷: 包含所有自己生產自己銷售之物品
因難以界定是否於販賣行為中獲利
例釣蝦場釣蝦後賣蝦, 或自製手工藝品自賣
即以賣家營利, 違反板規論處
從第一封信 可以看出板主對自產自銷的定義為
「以1950購入,然後加上一支角色後以2000出售
完全符合自產自銷」
而我舉證我是以2100台幣購入的
板主又說本板價位皆以官方售價為準
無法以市場浮動價位作為出售的依據
請問這樣我仍涉及營利行為?我看不出-2100+2000是現金流入
舉股票為例 我花一萬買進A公司股票一張 現在跌至一張五千元
所以我用六千元出售算營利行為?
既然要用自產自銷這條桶我
那就不能用官方售價為準
哪有人自產自銷賣的價錢比自已花的成本低的
請注意我說的是"成本"
而不是所謂的官方訂價
另外我希望板主有備份原始文章
因為我在其他買賣板都是用1500出售的
不知是我手誤或其他原因 到高雄板就變成2000
舉 證:
(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我沒有文章備份,因高雄板買賣文是採推文形式,因此沒有原始推文記錄,
另附兩封與板主溝通記錄與公告通知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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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07.174.109
※ 編輯: vi000246 來自: 120.107.174.109 (09/27 00:43)
※ 編輯: vi000246 來自: 120.107.174.109 (09/27 00:43)
1F:推 navicrops:板主可查閱修文之前的紀錄 剛看了一下你是寫2000沒錯 09/27 01:08
※ 編輯: vi000246 來自: 120.107.174.109 (09/27 01:22)
2F:→ vi000246:謝謝N板主提醒 09/27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