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C (我的精神時光屋)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Re: [檢舉] Actuary板主Tonyc廢弛板務 (違規不刪文)
時間Mon Sep 4 10:27:59 2017
9/4 17:30 補充文末關於espnstar文章部分,已於8/9處分水桶一個月,
並非沒有處置,只是刪除了8月份的四篇文章,沒有刪除7月份的舊文
08/09/2017 20:01:17 TonyC 暫停
espnstar 發言,期限為 14 天
理由: 違反板規三 網路特賣一週限2篇 初犯水桶兩週
08/09/2017 20:20:55 TonyC 解除
espnstar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14 天)
理由: (合併罰則作業)
08/09/2017 20:22:41 TonyC 暫停
espnstar 發言,期限為 28 天
理由: 未標註涉及個人營利網址+網路特賣一週超過2篇
※ 引述《livingocean (livingocean)》之銘言:
: 檢舉人:livingocean
: 被檢舉人:Tonyc
: 看板板名:Actuary
: 檢舉訴求:
: 1. 請組長要求板主Tonyc負起維護版面之責任,刪除不當(違規)之文章
: 2. 板主Tonyc嚴重廢弛板務,放任許多違規文章不處理,甚至板友檢舉了違規文章,
: 也懶得刪文或處理,故請組長給予板主Tonyc失職警告,加以警惕
: 檢舉內容: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證據1) 一、責任的(1) 規定
: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 Actuary板規 (證據2) 規定
近日因處理本看板板規1.5檢舉事項,尚在蒐證、釐清以及處置作為的整理中
板規1.5. 禁止任何多重分身發文與推文圖利廠商 違者劣退且永久水桶
文章未刪除與立即處分情有可原,並非廢弛板務,特此回文說明
以下是近日本人信箱內的檢舉事項與處理近況說明
1157 8/23 shouijohn ◇ 檢舉Actuary版內文章
1158 r 8/24 livingocean ◇ 檢舉
1159 r 8/25 livingocean ◇ 檢舉及反應板務
1160 r 8/26 livingocean ◇ 檢舉違規
1161 r 8/27 shouijohn ◇ 檢舉紅利網址未標註
1162 8/28 [備.忘.錄] ◇ (livingocean) Re: 檢舉
1163 8/28 [備.忘.錄] ◇ (livingocean) Re: 檢舉及反應板務
1164 8/28 [備.忘.錄] ◇ (livingocean) Re: 檢舉違規
1165 8/28 [備.忘.錄] ◇ (shouijohn) Re: 檢舉紅利網址未標註
1166 r 8/28 shouijohn ◇ 檢舉同一情報重複張貼
1167 8/28 [備.忘.錄] ◇ (shouijohn) Re: 檢舉同一情報重複張貼
1168 8/28 shouijohn ◇ 檢舉推文徵求金錢交易
以上為已經處理與回覆的部分
以下
上色部分因為涉及本看板板規1.5,目前尚在蒐證與釐清之過程
板規1.5. 禁止任何多重分身發文與推文圖利廠商 違者劣退且永久水桶
1169 8/28 espnstar ◇ 為什麼其他類似的文章都不用刪
1170 8/31 mj2124 ◇ 多重分身發文
1171 8/31 mj2124 ◇ 多重分身發文(同ip第三個分身)
以上兩篇乃檢舉 shouijohn fitten shan0liu 三者為同一人的分身帳號
1172 8/31 livingocean R: 檢舉
因為上篇1162篇回覆livingocean沒有說明清楚檢舉標的
這一篇livingocean終於附上檢舉的證據與檢舉標的
但因為涉及fitten的多重分身帳號於板規1.5是否成立,尚在處理中
1173 8/31 livingocean R: 檢舉及反應板務
此篇乃建議水桶判決應行公告,所檢附內文本人尚在釐清與衡量公告之作法
1174 8/31 livingocean R: 檢舉違規
這一篇同1172篇,被檢舉者為shouijohn,
因為涉及shouijhon的多重分身帳號於板規1.5是否成立,尚在處理中
1175 9/01 mj2124 ◇ 刪推文,多重分身發文
承1170.1171,mj2124補述更多證據與檢舉內容
1176 9/02 dapong R: [情報] 好用的網購現金回饋(返利網)-shopback
此篇為建議本看板修改板規
1177 9/02 shouijohn ◇ 檢舉同一情報重複張貼
此篇為指控本看板文章同一優惠情報重複張貼
但因涉及mj2124之指控,故暫不刪除,留存證據,尚在處理中
1178 9/02 fitten ◇ 檢舉mj2124涉嫌毀謗
此篇與1177檢舉同一篇文章,檢舉mj21242為不實指控傷害名譽
因為涉及多重分身帳號於板規1.5是否成立,留存證據,尚在處理中
: 三 情報:
: 3. 情報文分為兩類計算 (1)網路特賣 (2)一般情報文,分別限制發文數。
: (1)網路特賣 每個ID 同一天最多發表一篇,同一星期內最多兩篇
: (泛指非實體店面 可從網路直接購得之產品)
: A. 本人依上述規定向板主檢舉板友fitten違反板規超PO(一星期超過兩篇),板主不處理
: 以下依時序說明板主廢弛板務、不刪除fitten不當文章的經過:
: 1. 本人8/23日向板主檢舉,板友fitten違反板規、超PO,板主未處理 (證據3)
: 說明:檢舉信中有清楚的列出fitten,8/11、14、17、22、23違規超PO文章的情形。
本人沒有收到8/23的檢舉信,只有收到8/24的檢舉信
8/24檢舉信內容為,內容並無列出違規超po的情形
livingocean於
#1PgYNEFH (L_ShoppingMa) 所附證據造假
作者 livingocean (livingocean)
標題 檢舉
時間 Thu Aug 24 21:39:4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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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檢舉 fitten
他又繼續違規
請板主盡速處理
17684 42 8/24 fitten □ [情報] 8/24 Gomaji 85折,用ShopBack多3.5%回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201.88
: 2. 8/24第二次寄信,向板主反應,板主仍未處理 (證據4)
: 說明:提醒板主處理,並追加檢舉fitten 8/24違規超PO。
因為檢舉信的檢舉標的不明
已於8/28回信再次詢問
作者 TonyC (我的精神時光屋)
標題 Re: 檢舉
時間 Mon Aug 28 09:41:52 2017
───────────────────────────────────────
※ 引述《livingocean (livingocean)》之銘言:
: 才剛檢舉 fitten
: 他又繼續違規
: 請板主盡速處理
: 17684 42 8/24 fitten □ [情報] 8/24 Gomaji 85折,用ShopBack多3.5%回饋
請問你要檢舉他違規什麼?
看不出有什麼明顯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9.122
: 3. 板主直到8/28才第一次回覆本人檢舉信,並表示看不出來fitten有違規 (證據5)
經查,是fitten自行於8/23,24手動刪除看板上的文章,
※ Deleted by: fitten (111.249.139.30) 08/23/2017 09:04:41
※ Deleted by: fitten (111.249.145.75) 08/24/2017 08:36:50
※ Deleted by: fitten (111.249.145.75) 08/24/2017 09:01:34
所以本人於 8/28 查看時只看到發文紀錄為
1 3 8/11 fitten □ [情報] ShopBack/17Life 17Life滿799折99元
2 45 8/14 fitten □ [情報] ShopBack/Gomaji85折 輸入[H7PER]再折100
3 52 8/24 fitten □ [情報] 8/24 Gomaji 85折,用ShopBack多3.5%回饋
4 ~67 8/29 fitten □ [情報] 8/29 GOMAJI 85折 + 3.5% Shopback回饋
● 5 ~36 8/30 fitten □ [情報] 8/30 GOMAJI 85折 + 3.5% Shopback回饋
並未違反本看板板規三規範的發文頻率
此部分會與是否多重帳號、與是否違犯板規1.5之處置一併裁量處理
以下部分已於前文說明過,不再贅述,目前仍在採證與處置作為和
板規1.5之裁量與釐清討論中
: 4. 本人8/31回復板主8/28的文章,再次說明fitten違規情形,板主仍未處理 (證據6)
: 5. 直到9/3,距離檢舉已經好幾天了,板主仍未處理fitten的違規 (證據7~11)
: 說明:證據7~11為fitten 8/14、24、29、30的PO文(fitten已自行刪除8/17、22、23的
: 文章,該篇無法轉錄),fitten8/14、24、29、30的文章沒被板主刪除,代表板主仍未
: 處理我的檢舉內容
: B. 本人依上述規定向板主檢舉板友shouijohn違反板規超PO,板主不處理
: 以下依時序說明板主廢弛板務、不刪除shouijohn不當文章的經過:
: 1. 本人8/25日向板主檢舉,板友shouijohn違反板規、超PO,板主未處理 (證據12)
: 說明:檢舉信中有清楚的列出shouijohn,8/19、23、25違規超PO文章的情形。
: 2. 8/26第二次寄信,向板主反應,板主仍未處理 (證據13)
: 說明:提醒板主處理,並追加檢舉shouijohn 8/26違規超PO。
: 3. 板主直到8/28才第一次回覆本人檢舉信,並表示看不出來shouijohn有違規 (證據14)
: 4. 本人8/31回復板主8/28的文章,說明shouijohn違規超PO,板主仍未處理 (證據15)
: 5. 直到9/3,距離8/23檢舉已經好幾天了,板主仍未處理shouijohn的違規 (證據16~18)
: 說明:證據16~18為shouijohn 8/25、30、9/1的PO文(shouijohn已自行刪除8/19、23、
: 26的文章,無法轉錄),shouijohn 8/25、30、9/1的文章沒被板主刪除,代表板主仍
: 未處理我的檢舉內容
: C. fitten跟shouijohn是同一帳號,shan0liu也是。除了我之外,8/30有另一位板友寫信
: 向板主檢舉fitten、shouijohn、shan0liu的違規,但板主同樣不處理。因為是站內信
: ,所以直接寄組長做為證據,不轉錄到此板上。以下是fitten等人多重帳號的證據。
: https://i.imgur.com/6b04UtX.jpg
: https://i.imgur.com/kvHv3Li.jpg
: https://i.imgur.com/Wv5v3dA.jpg
: D. 以上僅針對多次寫信,板主都未處理的fitten、shouijohn違規案,提出相關信件及
: 說明。但板主不是只有針對fitten、shouijohn的違規文章不予處理。還有其他違規
: 文章不處理,例如espnstar的違規超PO文章也沒刪除(證據19~21)。
: 如果組長認為板主Tonyc這樣還不算廢弛板務、不算違背刪除不當之文章的責任,我
: 可以再提供其他板主未刪除違規文章的證據。
9/4 17:30 補充文末關於espnstar文章部分,已於8/9處分水桶一個月,
並非沒有處置,只是刪除了8月份的四篇文章,沒有刪除7月份的舊文
08/09/2017 20:01:17 TonyC 暫停
espnstar 發言,期限為 14 天
理由: 違反板規三 網路特賣一週限2篇 初犯水桶兩週
08/09/2017 20:20:55 TonyC 解除
espnstar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14 天)
理由: (合併罰則作業)
08/09/2017 20:22:41 TonyC 暫停
espnstar 發言,期限為 28 天
理由: 未標註涉及個人營利網址+網路特賣一週超過2篇
: 附上證據(轉錄文章)
: [證據] 1.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證據] 2.Actuary 板規
: [證據] 3.本人8/23檢舉fitten的信
: [證據] 4.本人8/24檢舉fitten的信
: [證據] 5.板主8/28回復本人檢舉fitten的信
: [證據] 6.本人8/31回復板主8/28fitten檢舉案的信
: [證據] 7.fitten 8/11的PO文
: [證據] 8.fitten 8/14的PO文
: [證據] 9.fitten 8/24的PO文
: [證據] 10.fitten 8/29的PO文
: [證據] 11.fitten 8/30的PO文
: [證據] 12.本人8/25檢舉shouijohn的信
: [證據] 13.本人8/26檢舉shouijohn的信
: [證據] 14.板主8/28回復本人檢舉shouijohn的信
: [證據] 15.本人8/31回復板主8/28shouijohn檢舉案的信
: [證據] 16.shouijohn 8/25的PO文
: [證據] 17.shouijohn 8/30的PO文
: [證據] 18.shouijohn 9/1的PO文
: [證據] 19.espnstar 6/29的PO文
: [證據] 20.espnstar 7/3的PO文
: [證據] 21.espnstar 7/5的PO文
: ※ 編輯: livingocean (218.166.199.109), 09/03/2017 22:57: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9.12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ShoppingMa/M.1504492082.A.E1F.html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09/04/2017 10:52:06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09/04/2017 10:53:55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09/04/2017 17:40:11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09/04/2017 17:41:29
1F:→ livingocean: 1.espnstar部分,依板主之意,就是沒有依照板主權力 09/05 23:18
2F:→ livingocean: 義務規範,刪除不當(違規)之文章。 09/05 23:20
3F:→ livingocean: 2.刪除違規文章與禁言是兩回事,要蒐證、釐清以及處 09/05 23:21
4F:→ livingocean: 處置作為(是否禁言)可以慢慢來,但違規的文章就是要 09/05 23:22
5F:→ livingocean: 立刻刪除,有什麼蒐證的必要嗎? 兩次檢舉了還不刪 09/05 23:22
6F:→ livingocean: 3.我檢舉的fitten、shouijohn是超PO違規,不是多重帳 09/05 23:24
7F:→ livingocean: 號,可以直接依超PO刪文,跟多重帳戶是兩碼事。 09/05 23:24
8F:→ livingocean: 4.板主說沒有收到8/23的檢舉信,是我造假,光這點, 09/05 23:25
9F:→ livingocean: 拜託組長給Tonyc失職警告吧。轉錄自信箱的文還能造假 09/05 23:26
10F:→ livingocean: ? Tonyc對於PTT的相關功能太不熟了 09/05 23:27
11F:→ livingocean: 5.Tonyc說因為fitten自行於8/23,24手動刪除看板上的 09/05 23:28
12F:→ livingocean: 發文,所以查不出違規,難道Tonyc當了這麼久板主,不 09/05 23:28
13F:→ livingocean: 曾查過資源回收桶,我沒當版主都知道可以查自刪的文 09/05 23:29
14F:→ livingocean: 章了,我檢舉信有fitten發文日期,Tonyc板上沒看到, 09/05 23:30
15F:→ livingocean: 卻沒查資源回收桶就認為沒違規,明顯失職啊。 09/05 23:30
16F:→ livingocean: 6.Tonyc說板規1.5之裁量與釐清討論?? 但Actuary只有 09/05 23:32
17F:→ livingocean: 一個板主,是要跟誰討論? 這條也不是新板規,有什麼 09/05 23:33
18F:→ livingocean: 好釐清? 難道當上板主時,都沒弄清楚板規,等有人檢 09/05 23:33
19F:→ livingocean: 舉了,才開始要釐清? 09/05 23:33
20F:→ livingocean: PS:Tonyc身為板主,卻不熟悉PTT功能,居然說站內信轉 09/05 23:35
21F:→ livingocean: 錄,是我造假,請Tonyc弄懂後正式道歉,謝謝。 09/05 23:36
22F:推 mj2124: 請問tonyc板主,您對於版規1-5的釐清了沒有呢?我還在等您 09/09 16:18
23F:→ mj2124: 呢?8/31已將該三個id在同一天的一小時內ip相同的截圖交 09/09 16:18
24F:→ mj2124: 給您了,9/4說要在釐清後來就沒有下文了 09/09 16:18
我在回覆給你的信裡面已經有提到
那是Hinet的浮動IP,只要是在鄰近區域的人,就有可能在不同時間取得相同的IP
因此無法證實為同一人
依照目前的證據來看,如果只有分享情報文,那是本看板的常態,
不構成圖利廠商的要素
所以板規1.5以多重分身圖利廠商不構成違規,
同時就不能向站方申請多重ID查詢
我的回信已經有說明,看你自己的截圖就明白,何來沒有下文的說法?
29F:推 livingocean: 補充 證據22. Tonyc說mj2124 8/31就檢舉shan0liu了, 09/10 21:26
30F:→ livingocean: 但shan0liu 9/10還能發文,代表Tonyc一直未處理 09/10 21:26
31F:→ livingocean: 而且帳號部也沒看到Tonyc申請查shan0liu的多重帳號 09/10 21:28
9/4已經判決 fitten、shouijohn、shan0liu 不違反板規1.5
然後 fitten與shouijohn 因為違反板規三的發文頻率限制,已經依規定水桶兩週
shan0liu因為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板規,所以沒有水桶
09/04/2017 14:32:40 TonyC 暫停 shouijohn 發言,期限為 14 天
理由: 違反板規三 網路特賣同星期限2篇 初犯水桶兩週
09/04/2017 17:28:46 TonyC 暫停 fitten 發言,期限為 14 天
理由: 違反板規三 網路特賣同禮拜限2篇 初犯水桶兩週
※ 編輯: TonyC (36.231.49.147), 09/11/2017 19:19:18
32F:→ livingocean: 就算是浮動IP。判斷是否為同一人,是帳號部的權限, 09/12 00:48
33F:→ livingocean: 不是板主說了算吧? 09/12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