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公告] 文章類別異動
時間Sun Aug 4 01:37:30 2013
原有之「8.公告」異動為「8.檢舉」。
「檢舉」之功能乃糾舉板主之不當行為,報告給組務知道,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懲處板主。
任何人都能使用此一標籤。
「申訴」之功能乃由受看板懲處之當事人提出,用於捍衛己身權利。
此一標籤需為受懲處之當事人提出,不可代發。
請使用者選擇合適之文章標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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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1.241.78
1F:推 jchin:上一篇的推文是否應該回應 牽涉到被主資格問題? 08/04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