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far (清德宗的蘭較香)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Fw: [申訴] #1e0ETpz8 判決
時間Wed Apr 23 19:46:20 2025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e0Hq6cZ ]
作者: luciffar (清德宗的蘭較香)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1e0ETpz8 申訴
時間: Thu Apr 17 23:23:47 2025
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 8483 2 4/17 luciffar □ [檢舉]
#1d_x5wE3 LearnLong 政檢 7-2
┌─────────────────────────────────────┐
│ 文章代碼(AID):
#1e0ETpz8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d_x5wE3 LearnL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744889715.A.F4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判決書都拿出來了 甚麼叫卑劣也附上了 這樣還未達
誹謗你們判了嗎? 看了嗎?
提醒兩位 這裡是政檢 不是政黑
不要忘了你們是板主 中立客觀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15.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744903430.A.9A3.html
1F:→ freddy50301: 我認為行為是可受公評之事 你做的事情他給了評價 04/17 23:41
2F:→ freddy50301: 並非是人身攻擊 04/17 23:42
3F:→ freddy50301: 就這麼簡單而已 04/17 23:42
4F:→ freddy50301: 就像他認為妳卑劣該被處罰 我也不覺得有達到需要處罰 04/17 23:42
5F:推 freddy50301: 還有什麼疑問嗎 04/17 23:43
6F:→ luciffar: 你的證言越來越像量子力學了 -.- 反正以後XX行為 04/18 00:00
7F:→ luciffar: 不管前面罵了啥 通通無罪(筆記)你自己替自己判決負責唄 04/18 00:00
9F:→ luciffar: 現在又自創板規針對行為不罰?可以除外的就只有板規3-5 04/18 21:02
10F:→ luciffar: 我還是要請你拿出板規來說明一下針對行為不罰的板規在哪 04/18 21:02
11F:→ luciffar: 裡 04/18 21:02
12F:→ luciffar: 沒寫在板規的東西誰知道勒?還有 我只是一介布衣不是板主 04/18 21:02
13F:→ luciffar: 也不是啥公眾人物為啥需要受人公評? 04/18 21:02
14F:→ luciffar: 我建議你把整個第三章全部從頭到尾讀過一次 04/18 21:02
15F:→ luciffar: 符合要件的就直接桶了 不要整天想一堆板規裡面沒寫的東 04/18 21:02
16F:→ luciffar: 西 04/18 21:02
17F:→ luciffar: 製造大家的困擾 04/18 21:02
18F:→ luciffar: 你說針對文章不罰有公告嗎?有就拿出來啊還要我自己去爬 04/18 21:07
19F:→ luciffar: 文 04/18 21:07
20F:→ luciffar: 針對行為不罰有公告嗎?有置底七天嗎?有跟其他板主商量過 04/18 21:07
21F:→ luciffar: 嗎? 04/18 21:07
22F:→ luciffar: 暫行板規第六章也去研讀一下對你會很有幫助的 04/18 21:07
23F:→ freddy50301: 恩恩 ( 挖鼻孔 04/18 22:33
24F:→ freddy50301: 我是板主 你不是 04/18 22:33
25F:→ freddy50301: 是不是很氣 04/18 22:33
26F:→ freddy50301: 選不上 是不是很氣 04/18 22:33
27F:→ freddy50301: 整天要把第三章擴大解釋 我就不想要阿 04/18 22:34
28F:→ freddy50301: 那麼玻璃心吼 就不要出來整天跟人家吵架 04/18 22:34
29F:→ freddy50301: 第三章本來就是處罰無端罵人了 04/18 22:35
30F:→ luciffar: 擴大解釋的不就是你自己 等晚一點我再發一篇廣邀天下 04/18 22:41
31F:→ luciffar: 英雄共商第三章 04/18 22:41
32F:推 freddy50301: 擴大解釋是想桶誰就桶誰 04/18 22:49
33F:→ freddy50301: 我是都不太想桶人捏 04/18 22:49
34F:→ freddy50301: 你怎麼不找找自己問題呢? 04/18 22:50
35F:→ freddy50301: 還想出改暱稱來陰人 04/18 22:50
36F:→ freddy50301: 你這樣的評分只有3.0 04/18 22:50
38F:→ luciffar: ferb: 你就是能力低到不懂對台灣影響多大 04/19 06:42
39F:→ luciffar: 這篇 針對能力批評的 跟針對行為批評的有啥差別勒? 04/19 06:42
40F:→ luciffar: 為啥針對行為批評的不用桶 針對能力批評的卻被桶了? 04/19 06:42
41F:→ luciffar: ferb 也解釋了 說人能力低下不是人身攻擊 不是嗎? 04/19 06:4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uciffar (114.35.115.89 臺灣), 04/23/2025 19: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