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nana (雲棋水鏡黓龍君)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問題] 我該如何取得答案??
時間Sat Nov 28 15:52:27 2020
對於板務有問題,應先向看板管理者提出。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 引述《tn00270144 (正義)》之銘言:
: 「我想取得小組長的答案」
: 但我不清楚該走什麼流程
: 最近我發現政黑檢舉板一個判決
: #1Vc40-PA (HateP_Picket)
: 該文的當事人因為在沒有板主同意下
: 在被檢舉的文章下推文
: 被判定違反 3-9 4-1
: 我個人認為這明顯跟3-10
: 保障一次抗辯機會有明顯抵觸
: 版規上沒有規定板主判定,需要被檢舉人來抗辯
: 實務上大部分也都是板主直接判定
: 但3-10 又保障一次抗辯機會
: 但你直接在檢舉文下抗辯推文又會被警告水桶
: 實務上、版規3-9 、版規3-10
: 這三者有互相矛盾
: 身為一個看板使用者
: 會讓我無所適從
: 其他大部分的使用者
: 也常常在自己被檢舉文下直接抗辯
: 我也有過
: 所以我想知道小組長的答案
: 但我非當事人請問我該走什麼流程?
: 無論檢舉還是申訴
: 都好像不符合資格
: 難道要我自己檢舉自己
: 然後在我的被檢舉文下抗辯推文
: 然後再次檢舉自己違反版規3-9
: 等板主判定才能取得申訴資格?
: 感覺好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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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定紛紛甲子年,千魔蕩蕩白陽天;
蒼天旨意著書命,諸子虔誠扶道顛。
佛燈點亮華光現,一線生機救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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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1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SecretGard/M.1606549949.A.A02.html
※ 編輯: Bignana (36.239.211.69 臺灣), 11/28/2020 15:54:51
1F:推 zeuswell: 請問小組長,若版主對相關版務問題之建議文皆不回應,是 11/28 16:17
2F:→ zeuswell: 否可以此建議文至小組檢舉版主不作為? 11/28 16:17
3F:→ zeuswell: 政檢版此任有許多版規抵觸或判決標準不一的建議文希望 11/28 16:17
4F:→ zeuswell: 請版主回應,至近期大多未有回應,連簡單的版規說明都 11/28 16:17
5F:→ zeuswell: 不願出面,但因政檢版並未規範版主有義務回覆建議文, 11/28 16:17
6F:→ zeuswell: 導致不回應也沒事。 11/28 16:17
7F:→ zeuswell: 那麼版友若無法得到對版規之說明是否也可循小組的檢舉 11/28 16:17
8F:→ zeuswell: 及申訴流程,寄信給版主要求回應,若72小時仍然不回應則 11/28 16:17
9F:→ zeuswell: 可以相關證據至小組檢舉版主失職? 11/28 16:17
10F:推 zeuswell: 對版務有問題需至政檢版發建議文,但版主卻無回應之責 11/28 16:22
11F:→ zeuswell: 任,建議文分類如同虛設 11/28 16:22
12F:→ Bignana: 對於使用者之建議,板主或小組長認有理由者,得參考建議 11/28 21:31
13F:→ Bignana: 之內容,修正其管理。 11/28 21:31
14F:→ Bignana: 基本上屬行政裁量,可採納亦可不採納。 11/28 21:32
15F:→ Bignana: 但若對板規制訂有異議,亦可上訴。但單純論板主是否應回 11/28 21:33
16F:→ Bignana: 應建議文,我如同第一段所述是不強制。 11/28 21:33
17F:→ Bignana: 但如果有爭議事件,版務問題又無回應,得考量綜合情節來 11/28 21:34
18F:→ Bignana: 作為懲處要件(非針對特定個案)。 11/28 21:34
19F:推 zeuswell: 感謝 11/28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