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怕老婆△怕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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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markban) Re: 不服#1OkMpj3Z (Marginalman) BoXeX
時間Thu Mar 9 09:34:42 2017
※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hateOnas (△怕老婆△怕老婆)
標題: Re: 不服
#1OkMpj3Z (Marginalman) BoXeX
時間: Tue Mar 7 20:32:37 2017
※ 引述《markban (馬克白)》之銘言:
: ※ 引述《hateOnas (△怕老婆△怕老婆)》之銘言:
: : 1.我已經檢舉過了 現在是不服判決走溝通步驟
: 判決之對象為被檢舉者
: 申訴(或溝通?)自應由被檢舉者為之
: 因被檢舉者處於水桶狀態無法於推文回覆
: 所給予之救濟管道
: 得以私信回覆之例外為申請宣傳
: 為避免不當之商業廣告未經許可即出現於板上
: 特准以站內信申請
請去看
┌─────────────────────────────────────┐
│ 文章代碼(AID):
#1CejqUcS (Violation)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Violation/M.1285741854.A.99C.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9/29 longbow2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申訴定義包含檢舉
檢舉後對認定權人認定不服 溝通後向小組長提出
: : 2.當初您的置底公告是相關文章 永久禁回
: : 不是說 hateonas 永久禁回
: : 所以是任何人都應該永久禁回
: : 懇請板主改判
: 該公告為板規之彰顯
: 非自成板規
: 應回歸板規解釋
: 自不得以公告替代板規
: 以免板主權力過度擴張
無法接受
我的認知是沒收討論,任何人都禁回
那我可以上訴了嗎
--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7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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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hateOnas (118.166.233.52), 03/09/2017 09: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