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問沙小......朋友)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檢舉] 新任政黑版主群違反政見、版規、群組解釋
時間Sat Apr 9 01:34:53 2016
一、檢舉人ID:AskWhat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HatePolitics/pinkkate/Neptunium/diefishfish
三、檢舉主旨:新任政黑版版主群違反自己參選版主的政見(願意遵守政黑板規
之「第七章 板主規範」所有條文),並違反原政黑版規七-1之
規定,在修改(刪除)政黑版規七-6時,並無舉行投票表決,詳
如說明,提請 小組長裁示。
四、說明:
1.新任三位版主在參選版主時,均表示願意『
上任後』遵守政黑板規之「第七
章 板主規範」所有條文。(詳如證二、證三、證四)
然三位版主在『
上任後』,並無遵守政黑版規七-1,在修改(刪除)政黑版
規七-6時,並無耗期7天投票表決(接受/不接受),逕自刪除原政黑版規
七-6,應屬無效。
2.依據 前任政黑版版主 Fant1408 之公告(群組長之解釋,詳如證一)所提,
--
新上任版主違反
原本版上的版規及
自律條款(任期制等版主規範)
構成違規 可申訴
第2點 若
版規規定修改部份版規要
投票,只經版主群合議同意卻
沒投票
-->
構成違規 可申訴
--
新任三位版主違反原政黑版規七-1(版主自律條款),雖然版主群有合議同
意修改政黑版規七-6,
但沒有舉行投票,就逕自修改原政黑版規七-6(亦是
版主自律條款),該行為屬於群組長的解釋中所提 『構成違規 可申訴』。
3.依據 前任政黑版版主 Fant1408 之公告(群組長之解釋,詳如證一)所提,
--
3.經版主群合議同意,但現任版主群於
上任前政見有遵守/設立任期制
等版主
規範,版主
上任後卻
毀信修改廢除 -->
構成違規 可申訴
除非是第4點,版主群在上任前的政見就表明要刪去版主的規範,經版友投票
當選、上任後,自然可以刪除原先有關版主自律的規範,但三位版主的參選
政見,
全部選擇的是『願意』遵守,可不是表明要刪除。
--
新任三位版主在上任前參選中的
政見,均提到
願意、
同意遵守
政黑版規第七章
有關版主規範的『
所有』規定,但上任後卻毀信修改廢除政黑版規七-6,違背
上任前的政見,該行為亦屬於群組長的解釋中所提 『構成違規 可申訴』。
五、檢舉訴求:
請三位新任版主群遵守自己的參選政見,願意遵守政黑版規第七章版主規範所
有規定,並且不得違背承諾修改廢除。
PS:本人所依據之規定,均源自前任政黑版版主 Fant1408 之公告,若小組長
質疑,可詢問群組長,是否如同 Fant1408 前政黑版主所講,該公告內容
均出自於群組長之解釋。
六、檢附證據:
證一:Fant1408政黑前版主詢問群組長的解釋文:
#1LKrUvtS (HateP_Picket)
證二:diefishfish 版主之參選政見:
#1Mr6QSw1 (HatePolitics)
證三:Neptunium 版主之參選政見:
#1Mq4DPVA (HatePolitics)
證四:pinkkate 版主之參選政見:
#1MpSa243 (HatePolitics)
證五:本人於政檢版所提之檢舉文:
#1N1fNffY (HateP_Picket)
證六:diefishfish 版主之回應文:
#1N1ytc4D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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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kWhat (112.104.39.94), 04/09/2016 0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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