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080691 (帕森)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Fw: [證三]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決 #1L4_qQ-E
時間Sat Mar 28 03:33:00 2015
※ [本文轉錄自 sa080691 信箱]
作者: setzer (setzer)
標題: Re: 不服判決,你最好解釋清楚
時間: Fri Mar 27 20:11:40 2015
※ 引述《sa080691 (帕森)》之銘言:
: 推 sa080691: 他哪裡違規了,這判決也太誇張 03/27 02:15
: → sa080691: 你自己無視那麼多篇建議,在這邊質疑你就被警告? 03/27 02:16
: → sa080691: 板主你管板問題真的太誇張了 03/27 02:17
: → sa080691: 標題和內容都對板主建議有關,離題在哪你說清楚啊 03/27 02:18
:
: 違反政檢板規5-4是三小,我這篇的推文最好是有離題
: 只要加入對你的質疑就叫做離題是嗎
: 對你推文判決表達意義是離題在哪,你自己推了文,這判決就是這篇文的一部分
: 你最好給我解釋清楚,這條5-4我是違反在哪裡
4.板務建議文之推文應與該文討論之板務主題相關,若與該主題無關或有濫用現象(
例如類似內容重覆推文提出)者,處以警告至水桶180天之處分。
該建議文主題在於板規是否可以禁止於政黑板討論板務的議題
你推文質問板主針對使用者違反5-4板規的判決公告
確實與[該文討論之板務主題無關]
故給予警告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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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a080691 (114.42.223.145), 03/28/2015 03: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