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榮)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公告] LWK 申訴案
時間Wed Jan 8 09:35:41 2014
我可以馬上解除水桶
也接受申誡處分
但我還是要解釋為什麼如是做
※ 引述《jobli (卸責中■■■□□進度60%)》之銘言:
: 判決:
: 一、應即刻解除 LWK 水桶
: 二、版主至ID_Problem申請註銷 LWK 劣退乙篇
: 三、版主言詞申誡乙次
: 四、申訴案經小組定讞後,本板將不再受理任何形式之上訴,違者砍除文章。
: 重複申訴已定讞之案件,水桶兩週。
: 理由:
: 一、按公開證據,版主官方說法刪當事人(男)文為誤刪,並說男方可重PO
: 但男方自己不PO,惟查版主並未公告本文為誤刪,對當事人顯有不公
: 因以當事人有複製和討論鎖定串的內容為理由刪除,十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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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照原本的板規所處置的
現在Boy-Girl的板規也並非是我訂的
: 如當事人要為己方辯解,不引用原文如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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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要再強調
不可引用 回復 鎖定之文章
是板規所訂
這份板規也並非是我設立
: 以此為由刪文,明顯對當事人不公
: #1IRjNGlQ (L_SecretGard)
: 當初男主角的原文有複製和討論鎖定串的內容
: 我故而刪除
: 二、LWK於看版公開質疑版主不公,以先行向版主信件溝通,惟版主回應為
: ==
: 是因為當事人回復到已經被鎖定的討論串
: A.輕微違規:水桶五天論處,文章刪除(推文不刪)。
: 5.經板主公告暫停/停止回覆或已標記"!"、"S"之系列文,仍回文者。
: 違規判定自公告文發出後半小時開始計算(換標題但內容大幅相近者亦同)。
: (發/回)
: 故而刪除
: ==
: 但如理由1,當事人為己方辯解,不引用原文如何反駁?
: 顯見版主理由不當,另不予他人推文質疑,LWK發文詢問主題
: 女生能發文男生不能澄清?
: 與版面亦有相關,惟版主處份理由為版規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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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部分是因為先前我已經發出非常多篇文
現在為特殊公告時期
當時板上有大殮亂板者湧入
而本板也有限制不可發文討論板規
: C.重度違規:水桶三個月,文章刪除+劣退(無法劣文者加水桶一個月)。
: 1.性愛、交易、宣傳、廣告、徵求、洗版、灌水、婚姻、政治、聯誼、八卦、
: 宗教、姓氏討論等任何與板旨、板規、討論主題抵觸、無關
: 或違反普遍道德認知之文章(含連結)。(發/回/推/名)
: 原文經比對資源回收桶內資料
: 006769 10/15 LWK [討論] 女生能發文男生不能澄清?
: 並無不同
: 內容並未犯有C-1項目,另就算版主以主官裁量權判定違反C-1
: 版規為三個月,版主予以永久水桶,顯有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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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經有發出非常多篇文
本板當時在特殊時期
因為太多亂板者湧入
違規者就是以c1論
: 三、因該案現已無從回復當事人權利,按規定版主應警告乙次,惟本案發
: 生於本人佈達前,故予以言誡申誡乙次,不列入警告次數中。
解釋以上
我可以接受處分
但我自認絕無針對任何一方
也絕對有給雙方解釋空間
我根本不認識任何當事人
無須偏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48.204
1F:推 jobli:你說的我都同意,但版規C-1是3個月到頂125.227.179.211 01/08 19:28
2F:推 jobli:你如果桶他三個月當然不是問題125.227.179.211 01/08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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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我已經說過
因為當時本版已經公告過 進入特殊時期
所以才改為長時間的水桶
特殊時期也是經過我們版主群討論
3F:推 jobli:另外版規不準別人貼內容,那他怎麼回應?125.227.179.211 01/08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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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否要違反版規
讓他發文?
如果今天當事人另闢討論串
就沒有問題
再者
那一系列的討論串
也早就脫離本版的版務
根本就不該在本版爭執澄清
我對於判決沒有意見
但我自認所有處置
完全沒有違背良心之處
4F:推 LWK:版主,沒有公開針對刪除男方澄清文作說明,只 111.255.1.122 01/08 20:17
5F:→ LWK:說有給男方相同的空間就很難讓人信服。 111.255.1.122 01/08 20:17
6F:→ LWK:我前後多次的推論已經很詳細了,不管是不是誤 111.255.1.122 01/08 20:19
7F:→ LWK:刪,曾經刪除過男方文章本身就有限制發文。 111.255.1.122 01/08 20:19
※ 編輯: darkfool 來自: 118.171.248.181 (01/09 19:45)
8F:推 jobli:我相信你,但請依判決執行即可 61.228.74.22 01/09 23:23
9F:推 LWK:該討論串索文14小時候男方以"我有話要說"發文 111.255.1.122 01/10 02:41
10F:→ LWK:照你的邏輯本來就符合版規,你為何秒刪? 111.255.1.122 01/10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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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引用的內容
已經都是禁止回復的部分
已經觸犯板規
11F:→ LWK:當事人本來就另闢討論串還被你刪文喔。 111.255.1.122 01/10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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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
我已經解釋很多次
12F:→ LWK:你有沒有想過為啥版面會一下子很多人亂版? 111.255.1.122 01/10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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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
與我何干
又不是我叫人亂版
版主沒這麼了不起
這兩個人的私人事務
根本就已經脫離本版版務
早就鎖定的東西
根本就不能引用 回復
我這是最後回覆了
13F:→ LWK:跟你秒刪男方合版規的文章有沒有關? 111.255.1.122 01/10 02:44
14F:→ LWK:該討論串鎖文14小時後男方以"我有話要說"發文 111.255.1.122 01/10 02:45
15F:→ LWK:這樣算不算是另闢討論串? 111.255.1.122 01/10 02:45
16F:→ LWK:既然已經另闢討論串了你為何要刪? 111.255.1.122 01/10 02:46
17F:→ LWK:刪除男方文章算不算限制男方澄清? 111.255.1.122 01/10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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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觸犯板規 他是男方女生我都刪除
澄清與否本來就已經不是本版的版務
我也把原文寄回給原PO
請他不要引用回復被鎖定的部分
你要不要去寄信問原PO
版主這種東西 沒有這麼了不起
申誡更是浮雲
頂多就是辭職而已
限制澄清只是吃飽太撐
※ 編輯: darkfool 來自: 118.171.248.181 (01/10 09:56)
※ 編輯: darkfool 來自: 118.171.248.181 (01/10 09:59)
※ 編輯: darkfool 來自: 118.171.248.181 (01/10 10:01)
※ 編輯: darkfool 來自: 118.171.248.181 (01/1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