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kfool (新手上路的阿榮)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Re: [申訴] idlechild無緣故水桶劣文我
時間Thu Dec 5 08:05:33 2013
我是BG版的另外一個板主
kelvin1234 被水桶的文章 完全屬於板規處置
違規部分如下
作者 kelvin1234 (徵業務)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求助] 女生死都不拒絕我
時間 Wed Dec 4 15:11:2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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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生 我一定會報仇 讓她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沒誠意要當朋友 還答應我要當朋友 還給我LINE FB E-mail
我後悔沒跟她要電話 不然打電話吵死他"
觸犯本板板規
C.重度違規:水桶三個月,文章刪除+劣退(無法劣文者加水桶一個月)。
1.
性愛、交易、宣傳、廣告、徵求、洗版、灌水、婚姻、政治、聯誼、八卦、
宗教、姓氏討論等任何與
板旨、板規、討論主題抵觸、無關
或
違反普遍道德認知之文章(含連結)。(發/回/推/名)
普遍道德認知定義:普遍社會大眾難以接受之情事。
kelvin1234 在文中提及如果有電話號碼就要持續騷擾女生
以及要找女生報仇 帶有威脅性質
已經嚴重違反普遍道德認知
所以 idlechild 板主的處置
完全符合本板板規的規範
並沒有亂水桶的做法
※ 引述《kelvin1234 (徵業務)》之銘言:
: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任何申訴案於申請之同時,即代表授權同意組務得自行轉錄
: 申請人所發之相關文章 至 組務版,作為證據文章或判決附件
: ==============================================================================
: 一、申訴人ID:kelvin1234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idlechild
: 三、申訴事由:無緣無故被水桶劣文
: 四、申訴訴求:我沒有違反板規,被板友噓到爆,還被板主水桶劣文我
: 五、檢附證據:如下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27.248
※ 編輯: darkfool 來自: 122.121.27.248 (12/05 08:06)
1F:推 kelvin1234:我想PTT不是文字獄 210.209.145.69 12/05 08:53
2F:→ kelvin1234:開玩笑也不行嗎?我沒有真的去做 好嗎? 210.209.145.69 12/05 08:55
3F:→ HOLLYQOO:安心的去吧XD 114.35.106.44 12/05 10:26
4F:→ diess:我拿刀捅人沒捅到也只是開玩笑,法律不可以 1.162.103.94 12/05 11:51
5F:→ diess:判我有罪,只是開玩笑所以不該有公然汙辱或 1.162.103.94 12/05 11:52
6F:→ diess:毀謗或恐嚇罪,只要是開玩笑愛講啥就講啥 1.162.103.94 12/05 11:54
7F:→ diess:所以說新聞上那些白癡犯的罪都不是罪 1.162.103.94 12/05 12:05
8F:→ diess:都只是開玩笑而已,把槍放在桌上談也是玩笑 1.162.103.94 12/05 12:07
9F:推 kelvin1234:我有恐嚇誰?你認識她?要告也是她告我 210.209.145.69 12/05 12:07
10F:→ diess:因為是玩笑,所以不管是校規還是遊戲規則 1.162.103.94 12/05 12:08
11F:推 kelvin1234:又在自high了 亂扯一通XDDDDDDDDDDDDDD 210.209.145.69 12/05 12:10
12F:→ diess:任何規則都不用守,反正玩笑不是犯罪 1.162.103.94 12/05 12:10
13F:→ kelvin1234:你叫那個女的來告我啦!你沒資格說啥啦! 210.209.145.69 12/05 12:11
14F:推 VOT1077:駁回 220.134.193.54 12/05 12:38
15F:推 kelvin1234:你是版主嗎? 210.209.145.69 12/05 12:39
16F:→ cywangtw1990:樓上 那是組長 他不能駁回誰能駁回140.116.219.210 12/05 12:45
17F:推 VOT1077:老實說 我也不是組長.... 因為不是 220.134.193.54 12/05 12:45
18F:→ VOT1077:所以有人一直水球要我處理 我只能駁回 220.134.193.54 12/05 12:46
19F:→ diess:哈哈哈,被駁回了,還真是一直到處鬧 1.162.103.94 12/05 12:52
20F:推 kelvin1234:反正他不是組長 210.209.145.69 12/05 13:07
21F:→ winman983:這下變PTT站方認可的水桶了~接下來呢? 218.166.195.5 12/05 13:26
22F:→ diess:接下來要告站方妨礙電腦使用權嗎? 1.162.103.94 12/05 14:02
23F:推 zop:嘻 203.73.49.156 12/05 20:42
24F:→ kelvin1234:哪裡嚴重違反普遍道德認知?說要報仇210.209.157.133 12/06 22:06
25F:→ debaucher:接下來要上訴了嗎?220.129.204.200 12/08 02:09
26F:→ debaucher:要告快告喔^.<220.129.204.200 12/08 02:11
27F:推 kelvin1234:birdyman已經被我告了,想毀謗者等被關 210.209.140.37 12/14 18:11